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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婚不成刺死女友及其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17:22  山西新闻网

  本报2月15日讯 (记者 辛戈) 仅因女友拒绝与自己订婚,男子便伙同他人将女友及其父亲刺死。今日,记者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犯故意杀人罪的李某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7年冬,李某向女友高某提出订婚,不料却遭到拒绝。2008年1月11日,李某找到同伙任某(已判刑),提出一同到高家将女友带走,若其不顺从,则同归于尽,任某表示同意。

  次日13时许,李某及任某趁高某单独在家之际,窜入其在临县三交镇西坡村的家中。李某要求女友同自己离家出走,对方当即拒绝。此时,碰巧高某的父亲回家,任某遂持携带的刀子捅刺其腹部,后又追到院中连续捅刺对方颈部、胸腹部、背部等处,致使高某父亲当即倒地。此后,为惩罚女友的“背叛”,李某持刀连续捅刺高某胸背部、腰部、上臂部等处,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因求婚不成纠集他人行凶报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没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应依法惩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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