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无效牺牲 年仅40岁
本报讯(记者 仇日红)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平湖派出所副所长李罡在处置一起扰乱社会秩序事件时倒在工作岗位上,抢救无效牺牲。
2月16日14时许,平湖街道发生一起群体堵塞道路交通紧急事件。原本要去参加会议的副所长李罡,闻讯后主动要求去现场处理。因为交通堵塞和现场情况紧急,李罡徒步跑至事发地。14时20分许,李罡突然晕倒在工作现场,民警马上将李罡送往平湖人民医院进行抢救。16时32分许,李罡经抢救无效牺牲。
简历:李罡,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原籍重庆市,199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同年参加公安工作,2004年至今任平湖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