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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教师打学生手掌被判赔偿254万韩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8日11:26  环球时报

  环球网记者宋伟钢报道 韩国一名教师以经常上课迟到等为由对一名学生实施体罚,被判处254万韩元(人民币约合1.5万元)的罚款,此事在韩国引起广泛关注。

  据韩联社2月18日报道称,2008年11月,首尔一所高中教师卢某以学生赵某(20岁)常常迟到缺席、不好好写作业为由,用细木条打学生的手掌40多下。赵某因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卢某实施的体罚造成挫伤、炎症等身体受伤,要求赔偿2546万韩元。

  韩国首尔北部地方法院2月18日表示,除特殊情况外,韩国严格禁止教师体罚学生,因此,教师以上课迟到为由对学生实施体罚,属于违法行为。但法院表示,由于教师是为了训诫学生而实施体罚,加上受害者伤势较轻,因此判被告负10%的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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