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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保安连续盗窃民警办公室和宿舍16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9日01:3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通常都是警察抓小偷,岂料小偷竟然打起警察的主意。这个胆大的小偷就是派出所保安赵某。他趁着民警办公室或宿舍没人之机,16次溜进去实施盗窃。昨天,丰台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赵某说,他在派出所做保安期间与民警很熟悉。2010年7月的一天下午,他从派出所一间宿舍路过,看到房间门开着,就溜了进去。“我看到床上放了一个红色的腰包,打开腰包看到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我从中抽出了700元,又将包放回原处离开了。”第一次作案后,赵某发现被盗的民警好像没什么反应。

  从此以后,赵某频繁地进入派出所民警宿舍、派出所所长办公室、派出所档案室等地点作案。每次偷完,赵某都发现没有警察说丢钱的事。案发后,丢钱民警们表达了同样的顾虑:“钱在单位丢的,不能确定谁拿的,说了怕同事多心,也怕影响不好。”

  2010年9月21日,张警官让赵某帮忙到宿舍拿烟,赵某拿了烟后又拿了500元钱,才暴露。赵某被抓后,他供述说,从2010年7月底至9月21日,他在该派出所先后盗窃多名民警共计16次,被盗钱款为1.4万余元。

  在庭审中,被告人赵某表示认罪。他交代说,自己把偷来的钱都花了。他向受害民警表示道歉。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赵某实施部分犯罪时尚未成年,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丰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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