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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喝雪碧中毒被判损害商品声誉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2日03:2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高健)轰动一时的雪碧汞中毒案昨天在西城法院二次开庭。法官当庭宣判,马赛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成立,获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马赛的谎言,对可口可乐公司造成多大损失,物价部门曾表示,可口可乐公司的损失情况无市场定价依据,无法评估。但昨天检察官透露,马赛造成可口可乐公司赔了200多万元,这笔费用主要是可口可乐公司在事后进行媒体跟踪、消费者调查、法律咨询、请外国专家、广告投放等各种投入。

  马赛的律师认为,这些都属于间接损失,不能作为马赛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而且,律师坚持无罪辩护。他认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要件,最重要的是主观故意。“马赛确实说谎了,说是他打开的雪碧,然而他这么说,目的不是伤害可口可乐公司,而是想掩盖他和刘晓静的情人关系。”律师话音刚落,马赛立即否认自己说谎。

  马赛说,事发后,自己感觉雪碧不对,但没想到是刘晓静投毒,自己也确实不记得谁拧开的雪碧,按照常理推断,应该是自己打开的瓶盖,最初并非故意说谎。律师断此还向法官提出申请,询问事发后第一时间陪伴在马赛身边接受警方调查和媒体采访的母亲和邻居,以了解马赛当时的精神状态。

  对此,法官宣布休庭评议。大约10分钟后,合议庭再次开庭。法官表示,律师的申请和案件争议关键没有关联,不予批准。

  随后,法官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马赛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情节严重,侵害了经营者商业信誉权和商品声誉权,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此外,马赛在明知通过媒体散布虚假事实,会使社会公众对相关企业及产品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仍向新闻媒体隐瞒真实情况、捏造虚假事实,客观上损害了相关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上述行为已符合犯罪构成,马赛的行为处于何种动机,不影响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

  “你‘自己开启雪碧’的谎言,致使群众对食品卫生产生怀疑和恐惧,这句话让老百姓误认为雪碧有问题。这才是法院判决你的原因。”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抛开法言法语,一针见血地指出马赛罪名成立的本质原因。

  对于判决结果,马赛一家表示不满,但是否上诉还要考虑。因为,从羁押时间算起,今年3月9日,马赛服刑就满一年,可以重获自由。

  事件回放

  2009年11月7日,马赛从雪碧中喝出汞后,通过家人向媒体披露此事,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关注。警方调查发现,雪碧罐体密封良好,无任何针眼等来自外力的破坏,而雪碧生产流水线也无任何汞物质介入。警方确定该事件为人为投毒,并把侦查重点转移到马赛及一同就餐的刘晓静身上。

  警方调查发现,马赛和刘晓静曾经是恋人关系,因马赛家人坚决反对,马赛便疏远了刘晓静。刘晓静对此颇为不满,并怀疑马赛与歌厅小姐有染,便有了报复的想法。

  某大厦保安高星原,成了刘晓静的帮手,指导其购买体温计,取出水银放在食物中,试图毒害马赛。11月7日,在西单大悦城豆捞坊,刘晓静往雪碧中倒入汞珠。马赛喝下后,中毒被送往医院治疗。

  目前,刘晓静和高星原涉嫌故意杀人(未遂)案,西城法院还在审理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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