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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三人为争遗产争执 哥哥杀死两名亲妹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2日06:04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为争已故老母亲房产,3名香港籍兄妹相残,两妹妹死亡。昨日,哥哥在惠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哥哥:被迫夺刀“杀人”

  被告人47岁的文志强和被其杀害的两个妹妹均为香港籍。文还有一个妹妹,也是香港籍,由于故意伤害,目前正在香港服刑。

  2007年,母亲去世后,在惠州市惠城区下角遗留下一套旧房子。因该房子继承问题,文志强四兄妹先后打了两场官司。最后,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房子归文志强所有,但需要补偿其他人6.3万元。

  法庭上,文志强说自己十分贫穷,只有3万元的存款。没有能力付6.3万元现金。而妹妹们一直逼迫他拿钱。

  2010年9月28日,除了正在服刑的一个妹妹,文志强等三兄妹相约回惠州商量如何处理遗产。

  法庭上,文志强说,第二日他先到老宅后。因心情不好独自喝掉祭神用的酒“有一斤多”。

  两妹妹赶到后,因遗产处理问题三人发生激烈争执。“她们坚持要现金!”文志强对法官说,争吵过程中,两个妹妹各拿一把水果刀砍、刺他,并把他手指划伤。随后,文志强夺下其中一个妹妹的刀,先后刺倒两人。

  故意杀人还是防卫过当

  昨日,公诉机关当庭指控文志强犯下故意杀人罪。指控称,尸体勘验发现,两个妹妹颈部分别被刺了十多刀、二十多刀。“手段残忍。”

  文志强反驳称,是其两妹妹先拿刀砍杀他,出于无奈才夺刀伤人。

  文志强的辩护律师则称,文志强的行为是防卫过当,而且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实施,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回应表示,文志强连刺十几二十刀,故意杀人的意图明显。

  在庭审快结束时,文志强对其罪行表示后悔,并提交一份悔过书。

  而律师则要求法院减轻处罚,不要判处极刑。律师强调,作案后,文有自首情节。根据事发当时媒体报道,文志强杀人后,全身沾满血迹、提着酒瓶,摇摇晃晃地闯进辖区下角派出所自首。其当时大喊“我杀了人,我杀了人”,身上散发着一股很浓的酒味。

  文志强已结婚生子,家人均为香港籍。昨日,其家人也到场。但整个庭审期间,没有说一句话。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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