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23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陈斌) 远大一路汽车东站附近,一辆168路公交车停在马路上,前面是一辆120的医疗急救车。“莫不是公交车上有乘客受伤了?”这是昨日发生的一幕,原来,受伤的是120急救车上的人。
当天,急救车司机载了3名病人准备到长沙市第八医院东院时,碰到一辆公交车停在马路上上下客,为避免撞上下车的乘客,急救车司机赶紧踩刹车,受惯性作用,一名躺在担架上的中年妇女头部被撞伤。急救车方认为,因公交车随意上下客致病人受伤。
急救车急刹,一患者受伤
昨日中午12时左右,远大一路由东往西车道,一辆牌号为湘A05475的168路公交车停在大街上,前面停着一辆120医疗急救车,急救车开着警灯。
车内的担架上躺着一名中年妇女。
据车上一名老年男子龙先生介绍,躺着的妇女姓雷,48岁,还有一名病友姓张,是男子。
龙先生的儿子说,龙先生和雷女士都在长沙市第八医院东院住院。由于他们要进行磁共振检查,医院没有相应的设备,急救车便将他们转到了位于星沙的长沙市第八医院总部检查。
昨日上午11时30分,3名病人检查后返回,车子行驶到远大一路与京港澳高速公路立交桥相交接的十字路口,一辆168路公交车在等红灯,突然司机打开车门,从车上下来两三个乘客。
离公交车只有三四十厘米的急救车为避免撞上乘客,司机赶紧急踩刹车。只听一声痛苦呻吟声,躺在担架上的雷女士头部撞在急救车上。
怪公交车不按规定上下客,病人索赔
“公交车应靠站停车,司机随意上下客,是违反规定的。”龙先生说,事发后,公交车司机都没下车,直到急救车上病人家属将公交车拦住,司机才肯下车。
但公交车司机否认病人再度受伤跟他有关,司机说,公交车并没有与急救车相撞,是急救车自己操作引发的病人受伤。
据公交车司机陈某介绍,昨日上午,车子刚好过了“张公岭”站,当时车上有几个乘客没及时下车,公交车继续前行了三四十米,正好前面是红灯,他便停了车在等红灯,此时,一些没有及时下车的乘客执意要下车。没有办法,陈师傅只好打开车门。没想到,跟在后面的急救车突然踩刹车。“我的责任就是没有靠站停客。”陈师傅说,他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
“雷女士头部撞了一个大包,公交车司机应带她去医院检查。”雷女士的丈夫说,如果检查没什么事就算了,如果严重,那公交车司机须负责。
闻讯赶到的芙蓉区一交警也感到很棘手,此事还是第一次碰到。对此,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认为:急救车为避免撞人,采取紧急措施急踩刹车造成急救车内人员受伤,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