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朋友解怨气,三少年竟殴打医生致轻伤。近日,经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米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各赔偿被害人欧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8000元。
米某、张某、易某均未满18岁。2010年6月2日晚8时许,米某等3人得知朋友李某的女儿在医院抢救中死亡,立即赶到医院;为帮朋友出口气,米某、张某、易某在没有了解详情的情况下,直接闯入医院小儿科办公室一阵乱翻,对当班医生欧某进行拳打脚踢,致其背部、腿部等多处受伤;并要求欧某跪在死者的尸体前赔罪,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经鉴定,欧某的伤情为轻伤。法院经过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向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