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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被诉 称不知自己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5日15:03  法制晚报
两名被告人庭审后在笔录上签字 摄/记者曹博远 两名被告人庭审后在笔录上签字 摄/记者曹博远

  网上闲逛发现生财机会 几次交易赚到“快钱” 干起专职牟利数万元

  倒卖公民信息俩网民首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洪雪) 作为普通的网民在网上闲逛时,发现有人求购公民个人信息,几次交易后,觉得赚钱很容易,于是专职干了起来。

  今天上午,陈某和侯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房山法院受审。这两人均称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据悉,这是普通网民因倒卖公民个人信息首次被公诉。

  上午9点半,已经取保候审的陈某在丈夫的陪同下走进了法庭,“我认罪。”对于指控,陈某说。

  据她说,自己以前曾在橡果国际公司任职,2009年因怀孕在家,上网买卖商品时进入了一个电视购物的QQ交流群,发现有人求购个人信息,经过询问,知道如何买卖后就开始进行交易。陈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交易过七八十次,牟利4万元左右。

  另一名被告人是今年28岁的男青年侯某。同样被取保候审的侯某由父亲陪着来到法庭。对于指控侯某也表示认罪。

  侯某说,从2009年3月开始,他通过网络下载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出售,数量达40余万条。

  据了解,被告人侯某多次从被告人陈某等人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到百万余条。之后,侯某雇用了三个人,在网上开始销售这些信息,每条5分至4角不等,直至2009年12月28日案发。

  侯某供述,通过零散的买卖,几个月就赚了万余元。此后他便决定把“买卖”做大,开始从“大户”处大批量买卖,还雇用了3个人,自己当起了老板。

  侯某称,他们交易的公民信息,分为“成单”和“进线”两种。成单包括公民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和手机号,“进线”则包括公民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

  据警方调查,侯某靠买卖信息牟利10万元左右。该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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