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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杀致2名侄儿闹上法庭争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8日04: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平谷区某村村民虎叔膝下无子女,在他自杀后,两个侄子阿申和阿富,为争叔叔遗留的财产闹上法庭。昨天下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弟弟指责哥哥赡养不善令虎叔含恨自杀。

  阿申将他的同胞弟弟阿富告上了法庭。他陈述说,由于叔叔阿虎没有子女,因此1983年3月经村干部出面书写协议,将他过继给虎叔为子。2009年3月15日叔叔去世,死前一直都是由他来赡养的。今年1月,村委会通知村民,因村内果树地被占,按2008年分果树地人口每人分得补偿款4万元。于是,阿申便前往村委会查询二叔名下的果树地情况,发现已经被登记在了阿富的名下,村委会先行发放的20%补偿款也已被阿富领取。阿申说,2008年分果树地时,他与虎叔存在过继关系,因此补偿款应该归他所有,并起诉要求阿富返还领走的8000元补偿款。

  阿富不同意哥哥的说法,并指责是阿申的赡养不善,使得年仅40岁的虎叔含恨自杀。阿富说,阿申和虎叔的过继协议是要求阿申负责虎叔的生老死葬,才能得到遗产,但是阿申并没有赡养叔叔阿虎。阿富说,1997年时阿虎已不与哥哥一起生活而是与自己一起生活了。

  为了证明哥哥没有好好赡养叔叔,阿富出示了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虎叔曾找过阿申解除赡养关系。此外,阿富还拿出了13张虎叔以前居住的房屋照片,“看照片就知道,虎叔为什么要与阿申解除赡养关系了。他居住的房屋太破了。”阿富说,由于房屋过于破旧,虎叔想到阿申家居住,但却遭到了阿申的拒绝。此外,虎叔自杀身亡后,骨灰在火葬场停留了很长时间,但阿申从未过问过。

  法官在短暂的休庭后,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判决。法官首先否认了阿申与虎叔之间的收养协议,原因是虎叔并没有和阿申而是与阿富一起生活,两人也从没有以父子相称,因此两个人的协议其实是遗赠扶养协议。然而,实际陪伴虎叔生活的阿富,却与虎叔之间没有任何协议,所以法官认为不能将虎叔的财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全部交给阿富,但是阿富应该多分。因此法院判决,阿富将领取的8000元中的3000元交给阿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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