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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潜逃10年被抓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0日20:15  南海网

  南海网3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通讯员吴淑 骁陈雄)近日,海口美兰区检察院对一名抢劫钱财案发后潜逃在外10年,在2010年抓拿归案陈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犯抢劫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0年3月11日晚上7点,陈某向冯某、黄某某、冯某某(均已判刑)提议到海口市东营东和蔬菜基地要一些地租钱吸毒,冯某、冯某某、黄某某表示同意。当天晚上11点,陈某伙同冯某、冯某某、黄某某来到东和蔬菜基地,先后到几个菜农家工棚敲门查问蔬菜基地负责人是谁。同时,冯某从菜农工棚里拿了一根木棍,冯某某从菜农工棚里拿了一把水果刀作凶器。然后,陈某、冯某等4人强迫菜农带路去找基地负责人黄某。陈某、冯某等4人到黄某住处,用刀威胁黄某进屋“商量”事宜,黄某不从并趁陈某、冯某某等4人不留意逃跑。

  陈某、冯某某等4人追赶不上黄某,就返回来向黄某的妻子欧某要钱。冯某某从旁边拿起一把铁铲要打欧某,其他人则以放火烧房、殴打等语言进行威胁,欧某害怕后就答应进屋拿钱。欧某进入自家工棚后赶紧把门关住,然后从抽屉内拿出收取的地租钱和自已的钱一共两扎,将其中一扎钱扔在柜子后面以免被抢走,但被冯某从窗口看到这一幕。后陈某和冯某进入内屋,让冯某某和黄某某站在工棚外面把守。冯某让陈某看着欧某数钱,自己走到柜子后面将欧某扔的那扎钱捡起来私自藏在身上。

  尔后,冯某抢走欧某手上的640元,会同陈某、冯某某、黄某某逃离了现场。到了外坪村路口,陈某和冯某、冯某某、黄某某平分了抢得的640元,冯某将私藏在身上的那扎980元占为己有。案发后冯某、黄某某、冯某某均被抓判刑,陈某则潜逃在外10年,2010年才被抓拿归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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