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3月23日消息(记者雷恺)药家鑫案(大学生撞人刺死案)今天(23日)在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本案在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被告人药家鑫,男,1989年11月7日出生,汉族,系西安市音乐学院在校学生。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榆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在起诉书中写到:“被告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现将被告人药家鑫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