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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豪被戴“诈骗高帽”向国家索赔两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02:25  金羊网-新快报

  身家过亿的港商罗建新称因此案身心俱疲,提出国家赔偿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报道 身家过亿元的港商罗建新被控合同诈骗罪,尽管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其无罪,但他却因戴着“诈骗犯”的帽子,以致做生意处处不顺。记者昨日获悉,罗建新向广州市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共2000多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赔偿200万元。

  涉诈骗2000万被抓

  2003年4月7日,54岁的亿万富豪、香港商人罗建新从深圳皇岗口岸过关,准备回香港办事。突然,他被警方出示逮捕证带走,理由是他涉嫌合同诈骗2000多万元。随后他被带到看守所,并在里面关了59天。

  罗建新的家人向警方缴纳了2120万元“保证金”后,罗被取保候审。据罗建新称,该“保证金”后来被警方更正为“退赃款”。

  罗建新说,其后近8年的时间内,他一直戴着“诈骗犯”的帽子,“银行不敢给贷款,生意找不到人合作,以前签过合同的纷纷毁约,进行中的项目统统中止,不仅要靠低价卖地补缴税款,还以地抵债渡过企业难关。”

  两级法院均判无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罗建新生于东莞,是香港居民,在香港中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昌公司)任董事长,曾担任东莞市第九届政协委员。从1992年起,中昌公司分别与中国电子进出口华南公司(下称华南公司)以及广州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下称机械公司)做生意。

  2003年,罗建新因涉嫌合同诈骗2000万元被捕。检察机关认为,中昌公司以及罗建新在与华南公司、机械公司贸易过程中,通过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了两公司的财物。又以变更公司名称、申请破产等方式,逃避返还货款,涉嫌合同诈骗。

  2008年9月,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罗建新无罪。去年12月17日,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精神损害索赔200万

  昨天,新快报记者获悉,罗建新日前已提出申请国家赔偿,共4项请求。

  “被错误羁押了57天,每天赔偿金约125元,共计7149.5元。”罗建新认为,其家人向公安机关缴纳2120万元,“是违法扣押,请求赔偿利息损失940多万元”。同时,他提出,今年1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发还了1070万元,造成财产损失1050万元。

  最后一项,罗建新称此案造成自己长期严重失眠,经常需要靠药物和心理治疗维系健康,故提出精神损害200万元。分享到:

(编辑:SN019)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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