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康锦 通讯员 张胜利 实习生 张广州
本报讯 15岁的新密少年张劲(化名),将农药倒进了邻居家的面条锅里,准备将邻居毒死后再拿走其身上的钱。所幸被邻居及时察觉,没有酿成严重后果。昨天,记者从新密市检察院获悉,因构成抢劫罪,张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15岁的张劲是新密来集镇人,初中辍学后到当地一家火锅店打工。去年10月,在家轮休的张劲与人闲聊时得知,在火锅店打工工钱不多但活不少干,遂产生了辞职的念头。但由于身上没有路费,又不想向父母伸手,张劲将目光投向了邻居冯某。
10月8日,发现冯某家无人,张劲翻墙来到冯家,但没找到钱。这时,他想起曾听说冯某的钱都在身上带着,家里不放钱。准备解个手返回的张劲,在冯家厕所里发现了多半瓶农药“星火一号”,又产生了投毒后抢钱的念头。
张劲将农药全部倒进了冯家吃水的桶里,然后把掺了农药的毒水倒进冯家厨房的面条锅里。发现水桶的水在掺了农药后变成白色,担心被冯某察觉,张劲把水全都倒掉,而后离开现场。
当晚,冯某和妻子回家吃饭时,闻到面条锅里有股浓烈的药味,遂向公安机关报警。10月9日,张劲被传唤到案。
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张劲投毒的目的是将邻居毒死后拿钱,主观上具有劫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投放农药的犯罪行为,虽然没有得逞,但其行为还是构成了犯罪,应以涉嫌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抢劫罪判处张劲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线索提供 杜太平 冯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