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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屋一夜被拆 政府称为施工队赶进度所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02:52  现代快报

  好端端的房子,仅仅一夜之间就不见了。家住南京江宁区麒麟街道建南社区户主很是不解,到底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拆了自己的房子,就在当天拆迁部门还与住户商谈拆迁事宜。无奈之下,这名住户向快报“百姓呼声”求助。随后,快报致函江宁区政府。对方回函称目前没有查实房屋拆迁单位和个人,而且强调并非“因协商无果由拆迁部门授意他人强行拆除”。

  南京网友“勇哥”在都市圈圈网“百姓呼声”(http://people.dsqq.cn/)发帖留言: 温总理说过:“要让我国的老百姓生活得幸福,生活得有尊严。”总理的话句句暖人心。然而我想到我们家在1990年左右、经过合法手续批建的一处位于江宁区麒麟街道建南社区桥头的门面房(砖木结构,面积大约30多平方,在路边闹市区,这次拆迁已统计在册),心里却不能平静。

  今年2月25日下午,拆迁办汪某(具体负责人)跟我们商议,要我们同意她的拆迁条件,遭到我们拒绝。然而第二天,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偌大的房子及其房屋内的一切物品均化为乌有。我深感震惊,随即向社区领导反映,同时也向麒麟派出所报了警。警察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拍照做了出警记录。

  这突如其来的事件,不仅使我的财产蒙受重大损失,更重要的是我们身心及精神受到打击。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就很自然地想起了温总理的话语。今天你能扒掉我的房子,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的生命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为此我要大声疾呼:“还我尊严,还我安全感!” 我始终有个坚强的信念,相信各级党委和政府会妥善处理此事。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我区对来函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麒麟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妥善处理。目前,受损群众已与我区麒麟街道办事处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情绪趋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核实,来函附件反映问题的读者为宋宁法、田必珍夫妇,均为中共党员,宋宁法为退休职工,该夫妇家住我区麒麟街道建南社区办公室后面的三间小平房(其中两间无门,面积不足30㎡,属此次拆迁范围,已调查统计在册)。2010年7月麒麟科创园核心区范围开始启动拆迁工作,目前拆迁工作进入最后扫尾阶段,还剩下50多户未签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其中南庄区域(含潘家头自然村)剩下6户,宋宁法就在6户当中。

  该户的三间小平房,平时租给个体户卖肉,去年实施拆迁后因大部分住户搬家,无生意可做,此房今年春节后一直空置。2011年2月25日夜该小平房被拆除,该户发现后就向社区反映,同时向派出所报案。

  二、调查处置情况。我区麒麟街道高度重视该起事件,街道主要负责人及时召开会议,责成拆迁指挥部、社区、派出所等各部门各负其责,社区安排专人主动上门做好沟通安抚工作,化解当事人怨气,尽早达成共识。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接待安抚,派出所及时调查了解,拆迁指挥部负责人具体询问相关房屋拆迁公司,经综合摸排,目前没有查实房屋拆除单位或个人。

  据调查,今年春节后,科创园范围7条道路等项目全面开工,10多家施工单位、几十支建筑队伍经常施工。该户小平房空无一人,像已签过协议而搬出的景象。经初步分析,此房可能是施工队因赶进度,由于疏忽而进行了拆除,并不是该户反映因协商无果而由拆迁部门授意他人强行拆除。

  本着尊重事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稳定的原则,建南社区和拆迁部门主动上门,在做好沟通安抚工作的同时,积极与该户就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进行协商。通过一系列积极工作,该户情绪逐步稳定,并与拆迁部门达成共识,签署了安置补偿协议。

(编辑:SN005)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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