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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团伙伪造合同骗取贷款4亿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2日01:3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刘杰)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会计等5人,涉嫌伪造虚假购货合同从银行开具承兑汇票,骗取贷款4亿多,后将资金挪作他用,最终有2.3亿余元的窟窿无法补上。记者昨天获悉,这5人因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第一被告人王燕,现年52岁,怀柔区人,案发前是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泽润嘉源公司)和北京泰和瑞利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泰和瑞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余4名被告人均与这两家公司有关,陈嘉源是泽润嘉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亚平、马洁、彭明亮分别是泰和瑞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计、出纳。

  检方指控称,2007年至2009年,王燕、彭明亮、马洁、王亚平以泰和瑞利公司需要资金购买钢材为名,私刻印章、伪造虚假购货合同及财务报表,从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开具承兑汇票1.8亿元,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随后王燕将资金挪作他用,造成本金1.2亿余元无法归还。

  2006年至2009年,王燕和陈嘉源以泽润嘉源公司需要资金购买钢材为名,伪造虚假购货合同及财务报表,以同样手法从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亚运村支行开具承兑汇票2.5亿元。随后,王燕将资金挪作他用,尚有本金1.1亿余元无法归还。

  检方认为,王燕等4人为牟取私利,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应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追究刑责。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编辑:SN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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