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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被校车撞倒未获及时救治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6日08:25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何康源) 3月30日下午5时30分许,化州市宝墟镇龙窝村委会发生一幕惨剧:就读于龙窝幼儿园的4岁男童小瑜走下校车到车头捡东西,没有察觉到的司机开车将其撞倒致死。

  4月1日中午,记者见到龙窝幼儿园已经关门,没有学生上课。附近群众告诉记者,事发时,正值龙窝幼儿园放学,该园的校车将小瑜等学生送回家,同在一个幼儿园的小瑜的姐姐也在车上。小瑜的家距离幼儿园不到500米,并且在公路旁边。群众说,出事的校车为微型面包车,而且过了年审期没有年审。校车把小瑜撞倒后,并没有立即进行抢救,而是继续把车上的学生送回家。

  龙窝卫生站的一名医生告诉记者,3月30日下午,小瑜的奶奶抱孩子来到卫生站,奶奶说小瑜被幼儿园的校车撞到了。这名医生经过简单检查,发现小瑜已经脸部发青,瞳孔放大,但没有明显的血迹。他当即拨打宝墟卫生院的急救电话,可是还没有打通电话,就看见幼儿园的校车返回,于是急忙叫校车把小瑜送到卫生院抢救。但是,小瑜送到卫生院时已经回天乏术了。

  小瑜的父亲说,事故发生后,园方、镇政府、宝墟交警中队都到场处理,但没有见到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他说,园方只同意赔偿数万元,他不接受。

  记者在宝墟镇另一家幼儿园见到龙窝幼儿园的负责人。他说,由于小瑜的家在公路边,随车的老师将小瑜和姐姐送下车,并送他们经过车尾走过公路后,老师就上车了。可是小瑜发现书包忘了拿,回头拿书包后,小瑜从车头经过,他发现车头位置地面有东西,就弯腰去捡,司机开车时根本看不见他。他说,事故的赔偿等要等交警部门作出结论后才能进行,目前他已经准备向化州市教育局申请注销龙窝幼儿园的办学资格。

  宝墟交警中队一名警员说,由于是涉及人员死亡的车祸,目前肇事司机、车辆都移交到化州市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处理。4月1日下午,记者在化州市交警大队交管中队看到,一名民警正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材料。记者一再问他肇事车辆是否超期没有年审,他说正在调查中。

  化州市教育局德育股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式的校车应该有明显的固定标识,要进行登记,校车司机要到交警部门接受专门的培训才能上岗。随后他打电话向宝墟中心学校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确认出事校车属于“野鸡”校车。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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