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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公室主任在自家楼下被煤气罐炸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5日02:45  京华时报

  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14日7时50分许,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赵忠阳(音),在自家楼下被一小型煤气罐炸死。警方称,暂不排除人为故意可能。

  爆炸发生地点在吉林市高新区光明新村6号楼,涉案捷达车车顶装有警灯、车体上写着法院字样,车左侧地上有一摊血迹。

  据附近邻居介绍,案发在早上7时多,当时车左前门边上有个小型煤气罐,正好将车门挡住,男子想将煤气罐挪开,这时煤气罐发生爆炸。有人认出死者就是这个单元的居民,住在6楼,家里有个上高中的儿子。市民报警后,120及110相继赶到,确定男子已经死亡。吉林市公安局刑警到现场参与勘查、调查。还调集警犬到现场协助勘查和搜索。

  据介绍,爆炸物为一个高约30厘米,直径约15厘米的小型灰色煤气罐。据现场群众介绍,在早上4时多,就有人看见车前有个煤气罐,以为是车主的,就没在意。

  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政治处罗主任称,目前案件还在调查阶段。目前对于案件的性质还没有最后定性,不排除有人为故意可能,经初步认定,男子系被爆炸的煤气罐炸死。

  据了解,死者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赵忠阳(音),43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领导不在,都去看望家属了,死者确实为该院办公室主任。

  14日下午,在事发现场,记者找到了死者的一位亲属。据她说,“没听说他跟谁有过节。”有邻居也表示,死者生前为人随和,未与邻居发生过口角。

(编辑:SN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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