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汤宇英报道:通过操控35家企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全国各地1635家单位虚开12036份发票,价税合计13.91亿余元……昨日,涉嫌犯下如是“重案”的黄有运等15名被告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7月,黄有运、占春权、刘承烈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出资购买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隆禾贸易有限公司和明忠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了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 申购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社会不法人员招揽客户,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收取开票手续费,根据客户传真的开票资料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陈泽伟和谢碧森分别开始充当中介替黄有运等收购公司。统计显示,至案发前,收购的公司中,占春权、刘承烈合伙收购了2家,刘承烈、刘书亮合伙收购了2家;黄有运、占春权合伙收购了3家;黄有运单独收购了14家;占春权单独收购了10家;刘书亮单独收购了2家。再加上最初的2家公司,黄有运等人实际操控着35家企业。从2008年7月至案发,黄有运、占春权、刘承烈、刘书亮等人操控这35家企业,为全国各地1635家受票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036份,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11.89亿余元,涉及税额共计人民币2.02亿余元,价税合计人民币13.91亿余元,目前已查证各地受票单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共计人民币1.54亿余元。
案发后,张美羽在丈夫黄有运指使下,帮助其将涉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公司公章 一批予以销毁。
据此,公诉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黄有运、占春权等13人进行起诉;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 罪对陈泽伟进行起诉;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对张美羽进行指控。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