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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情侣在公园被抢劫杀害 两名被告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2日01:22  青年时报

  2000年11月4日,一对年轻情侣左力和金晶在杭州闹市万向公园被残忍杀害。这起当年震惊杭城的杀人案,昨天总算有了一个结果。

  昨天上午10点左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王广斌、武凯抢劫罪名成立,判处死刑,赔偿被害人左力和金晶家属共40万元。武凯在庭审时翻供故意杀人罪、不构成抢劫罪等辩护意见全部被驳回。

  焦点

  武凯的翻供被驳回

  武凯曾在今年4月1日庭审中翻供,当时他身上有钱,不需要抢劫,武凯认为自己是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法院驳回了这一说法。

  法院认为,王广斌多次供认:他们到杭州玩了两天,因为缺钱,和武凯准备了刀和手套准备抢行人,当天下午一直转悠寻找目标,在万向公园等到左力和金晶出现后,两人基本上一致认同把左力和金晶作为抢劫目标。

  同时,武凯在济南被警方抓获后,曾向济南警方供认:他们在前往杭州的火车上,王广斌对他说过到杭州后如果钱不够了,就抢点钱。所以两人都供认过事先有抢劫的合谋。

  武凯在侦查阶段曾供认,动手前王广斌说“抢”,然后他跟着王广斌对付金晶。所以武凯当庭辩称:“我当时并不知道王广斌行为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护、盲从王广斌才摔倒金晶的。”这一说法和他原来供述,以及王广斌供述不符,并且有悖常理。所以,足以认定王广斌、武凯作案前有抢劫的合谋故意。

  武凯在当庭辩称,他在归案后想求死才在之前的供述中作了虚假供述。

  法院认为,武凯在归案的供述,并不存在他个人包揽整个行凶过程的情形,而是分别描述他和王广斌的犯罪过程。并且武凯在杭州市看守所羁押期间,还提供书面检举材料争取立功,由此可以否定武凯庭审时“为求死而有意作虚假供述”的说法。

  判决

  死刑 赔偿40万

  庭审中,左力和金晶家属提出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及被害人未来30年预期收入,一共1000多万元。

  对于精神损失费及被害人未来30年预期收入,法院认为与《刑法》及相关规定不符。而因王、武两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法院最终认定,王广斌和武凯于2000年11月4日在万向公园,抢劫左力和金晶并把两人残忍杀害的事实。

  最终法院判处,王广斌、武凯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王广斌、武凯向两被害人家属赔偿共40万元。

  整个判决过程持续了30分钟,王广斌和武凯神情比较镇定。

  反应

  受害人姑姑表示要上诉

  当审判长问被告席上的王广斌和武凯有没有异议时,两人都轻声地回答:“没有。”

  “虽然背了10年的黑锅终于可以放下,人间最大的悲剧是亲人生离死别,什么也无法弥补两个逝去的孩子。”左力爷爷说。不过,受害人金晶的姑姑却表示,还要上诉。因为她觉得,这个案子不仅是抢劫杀人那么简单。基于凶手刀刀毙命的残忍行为,她认为,武凯和王广斌是受人指使的。

  武凯的辩护人五联律师事务所何毅琦律师说,这个判决在意料之中,但案子里的有些细节有不少疑点,他将与武凯本人及家属商议后,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编辑:SN034)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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