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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充检察官4年诈骗78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16:23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6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女青年蒋某某冒充检察官行骗,4年间诈骗多人钱财78万余元,近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女,1980年出生于呼和浩特市。2006年3月至2010年7月,被告人蒋某某冒充检察官,以安排工作、办理护士证等为名,从被害人张某某、郭某、戴某某、靳某某、李某某、巴某等处共诈骗人民币784100元及价值人民币1000余元的衣物,所骗得的赃款均被其挥霍。另查明,直到2009年10月30日因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后,蒋某某还诈骗4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其先后共诈骗作案9次,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多次诈骗,其主观恶性较大。鉴于被告人蒋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二、对被告人蒋某某诈骗所得的赃款依法继续予以追缴。

(编辑: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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