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14岁男孩请同学吃喝取走母亲银行卡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30日06:43  新文化报

  银行卡里突然少了4000元,妈妈一说报警,儿子吓得哇哇哭。两个月时间里,14岁的他带着同学去连吃带喝和K歌,每次花销500元到700元不等,几次下来花掉了4000元。这事愁坏了孩子的父母。

  儿子拿钱请同学吃喝了

  因为丈夫在韩国工作,田女士为让儿子小哲(化名)有个好的教育环境,全家从外地搬到长春。现住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哲在长春市某重点中学读初一。

  4月10日,周日。

  小哲带了两个同学回家,田女士很高兴,寻思着给孩子们做顿烤牛肉。招呼几句就出门买肉,十几分钟回到家,发现人都走了。

  她越想越不对劲儿,就去翻银行卡,儿子存压岁钱的卡被动了位置。于是,她到银行查询,发现卡里少了4000元。钱是从3月开始被提的,分几次提走,每次500元到700元不等。

  “钱不会是被你家人提走的吧?”田女士想都没想就说:“不可能!”她拿出手机要报警,银行工作人员拦住她说,先回家问问孩子再说。

  当晚儿子回家,交流几句后,听妈妈要报警,小哲哭着说:“妈妈,钱是我拿的。”

  “你这么小,拿那么多钱干嘛去了?”

  “请同学吃饭、喝酒和唱歌了!”

  他一边自扇嘴巴一边认错

  听到这个消息,韩国工作的爸爸请了假回国。

  4月23日,周六,住校一周的小哲回家。爸爸问:“4000块钱拿去干啥了?”

  儿子哭了,“爸爸,我错了,我再也不拿家里的钱了。妈妈,我不上学了,我挣钱还给你们!”说完,自己抽自己嘴巴,一下连着一下。

  说到这,田女士哭了,“我的心都碎了,可我没拦他,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觉得儿子离我越来越远。”

  当日,爸爸陪着小哲像朋友一样沟通了一次。孩子说,第一次拿钱是3月初,刚刚开学。带了500块钱,领着五六个好朋友到饭店吃饭、喝酒。以后几次,喝高兴了,还一起K歌。

  那天,一家三口聊到很晚,小哲承诺再也不喝酒了,再不偷拿钱去请客吃饭了。

  上学后,爸爸每天中午都去学校门口等儿子,然后找一个饭店,一边吃饭,一边继续教育儿子。

  4月28日,爸爸要回韩国工作了。27日晚,夫妻跟老师请了假,想让儿子回家,可小哲说啥也不出校门。没办法,一家人在饭店包房里继续聊。

  这一次,说了没几句,小哲不耐烦地说:“爸爸妈妈,我都保证了,我再也不去吃饭、喝酒。你为什么不相信呢?”    

  希望这事很快被遗忘

  4月28日一早,小哲爸爸怎么也放心不下,要给老师打电话,说这件事,小哲说啥也不让。他说,一起吃饭的同学不是一个班的,“告诉老师,还有什么脸读书啊?太没面子了!”

  小哲爸爸想了又想,决定还是打电话跟老师说说这个事。打完电话,他又拨打了本报热线96618。“我真的不放心孩子啊!”电话里,他的声音哽咽了。

  田女士说,每星期都给儿子200元钱零花。吃饭喝酒K歌的事好像解决了,“心里还是没底,我应该相信孩子的,是吧?”

  28日下午,小哲的老师给田女士打电话说,周末小哲到家,要用家里座机给老师打电话。返校时,由家长送回去。老师还叮嘱:“少给一些零用钱。”

  田女士表示,这个“五一”带孩子去旅旅游,希望这事很快被遗忘,让孩子不再馋啤酒,不再想K歌,也不再热衷聚会,“一切恢复正常!”    

  向未成年人售烟酒 要处罚

  小哲喝酒,让爸妈很担心,而最让他们接受不了的是,孩子们每次都在同一家饭店喝酒,“他们是未成年人,老板不可能看不出来!”

  小哲父母呼吁商家,不要卖烟酒给未成年人。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2006年,商务部实施的《烟酒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营者若向未成年人售酒(烟),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办法》对其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金凯

(编辑:SN009)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宴请 同学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