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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数月打50余场官司 基本告遍合肥所有大超市

  消费者在北京华联超市买了3.07元的商品,可被收了3.1元,便不再找零。消费者很是较真,认为超市无权“四舍五入”收费,就将超市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3分钱。4月19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超市当庭支付了消费者3分钱,并愿意承担诉讼费。

  这名消费者如今有了一个外号,叫“起诉哥”,因为他太“较真”了,在来合肥的8个月内,已经将合肥所有的大型超市起诉了一遍。有人说“起诉哥”这种诉讼是在浪费法院资源,可“起诉哥”却不这么认为,“我是在用一种集中的方式把一些同类的事情解决掉,就算别人说我在作秀,只要能给别人带来好处,我也愿意”。

  维权轨迹 来合肥打了五六十个官司

  “起诉哥”姓古,是个年轻人。“我是1984年出生的,刚大学毕业4年,从学校一出来我就开始做维权的事情了,前三年都在一家公司坐办公室,主要是帮农民工(讨要工资)和企业维权等,直到2010年八九月份的时候,我才来到合肥,开始了起诉超市的诉讼之路。”“起诉哥”说。

  “我大学时学的是法律,碰到一些问题总喜欢钻研,感觉自己的责任越来越大。老百姓和商场、超市是息息相关的,常会遇到各种麻烦。于是我就选择了像古代的侠士一样,路见不平就要拔刀相助。”“起诉哥”说,“普通老百姓法律知识明显不够,我希望通过我的维权方式唤醒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这样他们以后就可以自己维权了。”

  据“起诉哥”介绍,他发现许多超市销售商品除涉及到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之外,还存在计重欺诈、标价混乱等问题,这让他很难接受。因此,他留在了合肥,开始了起诉之路,“我并不是有意识地去购买某种有问题的产品,然后去起诉。”

  在起诉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阻力是方方面面的,对于有些案子,我是不同意调解的,要求判决。可案子到了法院之后,法官一般都建议先庭外调解。”

  “我只想拿到一份判决书,这样对我、消费者甚至商家都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可以让商家能够规避一定的风险,消费者也能知道如何去维权。”

  到目前为止,“起诉哥”基本上把合肥所有的大型超市都起诉了,官司也打了有五六十个,“这些诉讼大部分都是以败诉而告终,有些庭外和解了,胜诉的却是微乎其微,可是我不在乎,只要能够唤醒民众的维权意识,值得”。

  维权目的 希望人人都能成为“起诉哥”

  很多市民都很好奇“起诉哥”的行为,想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想法,记者和“起诉哥”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到底是在打假还是在维权呢?

  “起诉哥”:不要说我是打假者,我只是个维权者而已,与打假者不一样。

  记者: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起诉哥”:首先,我是想让合肥所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在超市内绝迹;其次,我这么做也是给相关执法部门一个很好的补充,同时,也能增加商家的违法成本。

  记者:你为什么不选择到工商部门或者质监部门去投诉呢?

  “起诉哥”:因为担心商家和这些部门关系都不错,会出现不公平的结果,我更相信法律的公正。

  记者:你感觉与方舟子、王海和高敬得有什么区别?

  “起诉哥”: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与他们相比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我只是在做一点小事,并且一直都在向他们学习。其实,我这么做就是希望所有的消费者都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大家司空见惯了就不会再叫我“起诉哥”了,但同时,我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成为“起诉哥”,用任何方式维权都是应该的。

  维权利益 用“和解费”打下个维权官司

  就在很多人质疑“起诉哥”究竟是为钱还是为名打官司时,“起诉哥”对记者说:“那么多案子,他不可能不谋一些利益的,因为诉讼是需要成本的,只有取得利益了,我才能有足够的资本去做下一个维权诉讼。我只能通过一些庭外和解获得费用,或者获得工商、质监部门的奖励,来养活我自己和进行下一轮的维权。”

  “如果说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来维权,就不会去打三分钱官司了。”“起诉哥”说,“我的诉讼标的每次只有数百元到上千元,如果说我想靠索赔来赚钱的话,这些钱未免太少了。索赔只是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 而且我不太关心每场官司的成败,只是想通过打官司,让商家重视消费者权益。”

  争议焦点

  他是不是浪费诉讼资源?

  “起诉哥”:不是浪费,是唤醒消费者

  “我打官司的初衷是为了让超市及生产厂家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如果厂家和超市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并改正自己的错误,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如果他们不承认错误,不改正,那么官司一定会打到底。”起诉哥称,“我不认为我是在浪费诉讼资源,只要法院出来一份判决书,就能杜绝所有同类的现象,比如说我告家乐福销售过期纸杯,就拿到一份胜诉判决书,现在相信很多消费者在买纸杯的时候都会查看是否过期,这就是好事。”

  “做这行也有厌倦的时候,有时候自己挺累的,还得不到相关部门的理解,但转而一想这是一种责任,就又有了动力。”

  专家:支持“起诉哥”继续起诉

  “我不觉得‘起诉哥’这样做是在浪费诉讼资源,因为在我们国家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不是很强烈,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诉讼不仅可以唤醒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还比非法维权要好,这种维权方式是可以提倡的。”安徽省社科院民法研究所所长吴兴国说。“过高的维权成本,挡住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几乎有多少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太高,就有多少消费者在权益受侵害时选择沉默。”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能理解消费者的苦衷,消费者不是不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迫于无奈。维权成本过高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不能承受之重”,也成为造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因此像‘起诉哥’这样的诉讼还是少了,既然法律赋予消费者这样的权利,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打假者都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本报记者 张玉学

(编辑:SN026)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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