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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超市投毒勒索16万元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4日01:11  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余志红 周征远

  街边花了不到十元买的老鼠药,投放到“好又多”超市造成全部食品散货下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元,甚至引起市民对散装食品安全的质疑和一阵恐慌。昨日上午,曾引起社会关注的“好又多”投毒案件在海珠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投毒者张杰明有期徒刑七年。

  事件还原

  两种毒物投放超市

  2011年1月3日晚7时许,21岁的高州男子张杰明带着颗粒状和液体两种有毒物质,来到了海珠区前进路“好又多”超市。张杰明在超市内随意逛了一会,见哪个地方人少,便悄悄投放老鼠药,而人多的地方则不投。

  “超市里面有散装大米的仓,他用手先挖个洞,将‘毒鼠米’(带有老鼠药的米)放到里面,然后再用手把米弄平。”公诉人指出,张杰明先后向摆放在货架上销售的散货红薯粉条、散装大米、五湖牌袋装大米、散装干香菇、散装鲜肉、白鲫鱼鱼池投放了老鼠药等有毒物质。

  烟盒留言勒索16万

  投完毒出了大门后,张杰明在路上捡了一个烟盒。“我在烟盒里写了留言,回去放到了超市储物柜的上方”。张杰明供述,第二天他打电话给“好又多”超市,说“我在你们那里投了三种毒,三家店都有,超市门口有个烟盒,你们找到按里面说的做”。

  “好又多”超市当即报了警,但可能张杰明所放烟盒被超市的清洁工随手清理掉了,超市员工后来去找,并没有找到这个烟盒。据张杰明供述,他在烟盒里写“我在你们商店投了老鼠药,准备16万元钱,汇到XX银行账号”。

  事件发生后,“好又多”超市将所有的散装食品全部下架,其中下架了所有大米共计800公斤,鉴定价格为5400多元。超市随后向顾客公开道歉。

  奔走多地躲避侦查

  为躲避侦查,张杰明在1月4日至8日,先后多次来到广州市、佛山市等地不同的公用电话亭,用IC电话卡打电话到“好又多”前进路店,勒索人民币16万元,但始终未能得逞。

  据了解,张杰明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除了换了多个地方打电话,每次打电话都戴着帽子,并用衣服遮住脸。公安人员通过张杰明提供给“好又多”的银行卡账户和公用电话线索,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定位。2011年1月8日凌晨0时许,张杰明在广州市白云区鹤边村福祥街4巷13号某房被公安人员抓获。

  经对张杰明投毒的食品化验检验鉴定,在涉案大米中检出氯敌鼠成分;在香菇中检出溴敌隆成分。

  法院判决

  投放危险物质罪判七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杰明无视国家法律,为敲诈勒索财物而在公共超市销售的食品中投放含有氯敌鼠、溴敌隆成分的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张杰明认为判得过重。经办该案的海珠区法院邹法官指出,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两个罪名,目的是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手段是采取投毒的手段,同时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按照刑法规定“牵连犯”,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同时构成两个罪,按照法律规定是“从一重罪”论处,所以没有数罪并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

  但张杰明仍辩称,“法官大人,我投毒第二天,在没有得款的情况下,就向他们说出了那些投放的位置”。邹法官指出,“你第二天打电话说投了毒,好又多是一个公共超市,人流量这么大,你可能前脚投了毒,后脚东西就被人买走了,你投毒的行为已经具体实施,后果都已经造成了,只是心存侥幸。”

  正因为没有造成实际性的损害后果,法官最终在3至10年的幅度作出量刑。邹法官表示,如果造成了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法院就会判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毒后告知超市想减罪遭法官庭训

  在昨日判决后,张杰明仍不服,称“投毒当天就有打过电话,对他们说在里面投了药,吃了对人不好,让他们先不要卖出去”。意指自己其实采取了补救措施,法院应该从轻量刑。

  法官质问,“你知道好又多超市有多少东西吗?你有讲在哪个地方投了毒吗?是不是所有货品都要下架?你是否知道,因为你的行为已经导致好又多超市所有的散装食品全部下架,向顾客公开道歉,好几个星期很多人都不敢去买东西。直接损失就有5000多元,间接损失有多大,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有人吃了怎么办?你在投毒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行为的危害性?”

  面对法官的一连串质问,张杰明沉默,将头埋得更低说,“我也怕别人买到,当时整个人都乱了。”

  邹法官当庭训斥张杰明,“你20多岁,年轻力壮,这是你人生中最好的时机,你为什么不通过自己的劳动去找一份工作做?要通过这种方式去挣钱?有没有想过法律后果呀?”张杰明无言以对。

  为何投毒

  称敲诈一笔钱孝敬父母

  记者了解到,21岁的张杰明是广东高州人,初中文化,身高150厘米左右。庭审宣判过程中,张杰明一直低着头,几乎将下巴抵到胸口。在判决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时,张杰明被解了手铐,竟整个人趴在桌子上,一手执笔,一手遮脸,以躲避媒体记者的镜头。

  庭后,法官问是否愿意接受记者采访,张杰明忙说“我接受好好改造,但不愿意接受采访”。张杰明表示并非不愿面对社会公众,而是因为感到羞耻,不想让看守所同仓的在押人员知道自己干过这样的事。

  记者通过经办法官了解到,张杰明来自茂名高州农村,因在广州找不到工作,生活压力大,买了老鼠药想自杀。但张杰明想到还没有回报父母,就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准备去敲诈一笔钱,然后给父母用。

  对话法官

  本案社会危害性

  有多大

  法官:我们审理过的一些勒索超市的案件都是虚假的投毒案,他是真的去投毒了,而且投毒了以后才打电话,社会危害性很大。本来大家都觉得食品安全就是个大问题,案子报道以后,好又多所有散装的货品都下架了,好几天没人敢去买东西。他供述在街边花了不到10元钱买的老鼠药,但好又多当时所有的大米都下架,共800公斤,鉴定价格5400多元。

  说起如何发现他行踪,当时,他在火车站捡到别人的身份证,跑到佛山去开了个账户,就是给好又多的那个银行账号。后来公安机关到佛山调出他开户时的监控录像。

  法律链接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5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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