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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不付继母赡养费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4日03: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某高校女教授王某与后妈生活了6年后就分开居住,如今离家多年后,被后妈起诉索要赡养费。昨天记者获悉,在密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给付后妈范某赡养费5000元,就赡养问题今后再无其他纠纷。

  范某诉称,她年老体弱,没有经济来源,继女王某一直没有对她尽到赡养义务,起诉要求王某从1993年起每月给付她生活费300元。开庭时,王某的亲生父亲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出庭控诉女儿。

  王某3岁时丧母,当年父亲再娶范某为妻,双方均是再婚。王某说,继母常虐待她,父亲也没有给她应有的父爱,一起生活6年后,她随舅舅一起生活直到成年。王某称,就连亲生父亲也没有管过她,且父亲每月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范某并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范某与王某父亲结婚时,王某年纪尚小,在一起生活的6年间范某对王某履行了相应的抚养义务,王某应对继母范某适当尽赡养义务。考虑到这种情况,法院经过调解,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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