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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刺死城管获死刑续:是否遭殴打仍存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01:54  第一财经日报

  事实不清_夏俊峰案迷雾未开

  谢雪琳

  刺死两名城管的小贩夏俊峰二审仍以故意杀人罪之名,被判了死刑。5月9日,辽宁省高院的判决结果被公布出来,夏俊峰的命运再次引起了学者、律师及公众的关注。夏俊峰是否故意杀人,又是否罪当至死,成为一大争议。

  目前,该案已至最后一道程序:由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而在等待复核的这段时间,民间拯救夏俊峰的呼声越来越大。关注夏俊峰的律师,也希望能够做最后的努力。

  城管殴打夏俊峰存疑

  两年前,在沈阳市行政执法滨河勤务区办公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似乎已成了一个谜团。而在那间屋子里,城管到底有没有殴打夏俊峰,成为解开谜团的关键所在。

  在夏俊峰妻子张晶的回忆里,摆摊卖炸串的日子是充满希望的。摆摊之前,夏俊峰在当地空调厂等很多工厂当过工人,一个月收入也就七八百块钱。看到邻居摆摊的生意不错,他们也做起了这门生意。张晶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刚开始一天收入只有二三十块,后来生意好的时候,最多一天能卖到接近100块。”挣钱,供喜欢画画的儿子上学、学画,是夫妻俩最大的心愿。

  好景不长,摆摊一个月时间,他们便遭遇了与城管的第一次正面冲突,这个家庭刚刚升起的希望,在这场冲突中瞬间破灭。

  2009年5月16日,周六,夏俊峰夫妻出摊遭遇城管。在跟城管回到办公室后,夏俊峰刺死了两名城管,自己也被刑事拘留至今。

  夏俊峰为何会起意动刀,在办公室不长的时间里,双方到底发生了什么?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里,对此的调查只有一句话:夏俊峰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处罚不满。

  而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夏俊峰的杀人过程也很简单:被告人夏俊峰因故与被害人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被害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最终导致两死一伤的结果。但“因故”到底是何故,“争执”又到了什么程度,均未有详细说明。

  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夏俊峰的辩护律师都提出,城管对夏俊峰的殴打引发了此案,因此城管具有重大过错,夏俊峰则具有防卫情节。夏俊峰并无杀人的主观动机,属于故意伤害罪。

  这一辩护意见却无一例外地被两级人民法院驳回。沈阳市中院的判决书称,证人陶冶始终距案发地点仅数米,其证言未能证实存在殴打一节,此节只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证据证明,认定此节证据不足。

  证人证言能证明什么?

  陶冶的身份是沈阳市滨河街道办事处司机,当天为城管开车去了整治现场。在本报记者获得的刑事侦查卷宗里,有一份公安机关对陶冶的询问笔录。笔录里,陶冶称自己下车回到办公室后,就“走进里边的办公室”,后听见外边屋有喊的声音,但辨别不出是谁的喊声。当他听到喊声出来后,“夏俊峰已经跑了”,他并未看见杀人过程。

  这在一名律师看来,确实不能证明夏俊峰有被殴打的情节,但同样也不能证明城管没有殴打夏俊峰。检方的证据,事实上应该做到毫无漏洞,能完全消除律师的质疑,这一条证据却不能。

  而另一名重要的证人张伟,他的证言被法院确认,并排在证据单子的首位,却同样存在漏洞。张伟是沈河区行政执法局滨河大队的司机,被夏俊峰刺伤。在沈阳市中院的判决书里,张伟称目睹夏俊峰持刀扎张旭东的事实经过。

  但在本报记者获得的刑事侦查案卷里, 公安机关对张伟的笔录却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案发两个小时后,公安机关在医院对张伟的询问中,张伟称没看见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的过程,进门只见队长申凯和张旭东都躺在地上,身上流了很多血。而在2009年6月22日,事情过去一个多月后,张伟对他所目睹的现场却有了另一种描述:“当我刚走进办公室,夏俊峰背对着我,正在用刀扎张旭东。”

  两个版本的证言,最后被法院认定作为证言的,是第二个版本。

  “事实不清,这是本案的一大问题。”参与到夏俊峰案中的一名律师告诉本报记者,这也是他们为夏俊峰案努力的一个方向。目前,包括陈有西、杨金柱、周泽等律师都表示愿意提供帮助,以在最高法死刑复核中为夏俊峰寻找一线生机。

  (本报记者田享华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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