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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委书记滥用职权致2千余亩公益林被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4日12:32  亚心网

  明知乡镇没有土地发包权,原新疆喀什疏附县布拉克苏乡党委书记杨某还是将数千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地承包给开发商开发,造成2723亩林木被毁。

  近日,昌吉州人民法院终审驳回杨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6、7月间,开发商冯某找到时任疏附县布拉克苏乡党委书记的杨某,提出想开发位于该乡红旗农场区域内的一块林地。

  杨某到现场察看后,主持召开会议表示同意,让冯某先挖排碱渠,双方签了土地改良租赁承包协议(未加盖布拉克苏乡政府公章,该乡法定代表人因出差未签字)。

  同年10月13日,疏附县委明确指出,土地开发、承包只有县人民政府(委托国土局)有权发包,各乡村无权发包。作为县委委员,杨某也参加了会议。

  10月22日,冯某组织人员、机械,来到位于红旗农场草湖大渠附近的林地内开挖排碱渠。第二天,就有人将此事举报到县林业局。

  按规定,这块地属于国家重点公益林地,不能开垦。当地林业派出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冯某已开挖排碱渠1300多米,损毁沙枣树68棵、红柳200株。

  随后,疏附县林业局向布拉克苏乡政府送达通知,要求该乡停止林地内的违法开垦行为。可是,杨某不但没有阻止冯某的行为,仍然主持召开乡党委会议,决定将草湖大渠附近3000至5000亩国有林地承包给冯某开发。

  11月8日,经杨某决定,布拉克苏乡政府向县林业局递交报告,要求更新改造该片公益林地,县林业局没有批复。后冯某继续组织机械、人员在林地内挖排碱渠和推挖树木,该县林业局和林业派出所得知后,前往现场制止无果。此时,杨某才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将冯某与乡里签订的协议作废,让他找县上签订承包合同。

  经鉴定,红旗农场林木被毁面积已达2723亩,经济损失达3775万余元,其中林地补偿费1960万余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815万余元。2007年,冯某对被损毁的林地进行了开垦平整。

  案发后,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杨某不服,提出上诉。

  昌吉州中级法院认为,杨某在明知乡、镇无权发包土地的情况下,仍将该乡林地交由他人开发,造成2723亩公益林被毁,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冯某也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08年10月1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记者程雪红 通讯员樊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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