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江彬、魏新颖报道:在番禺区南村镇,又见藏獒伤人!27日,94岁的杨婆婆在小区内散步时,遭到藏獒攻击,幸遇邻居协助,将藏獒赶走。警方随后到场将咬人藏獒带走。这是新《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番禺区内发生的第二起藏獒伤人事件。(相关报道详见本报2010年5月22日A3版《别墅区藏獒跑出咬伤两街坊》)
藏獒突然扑向九旬老太
事发番禺区南村镇人和路的清华坊,为独栋别墅组成的小区。杨婆婆住在清华坊一巷70号。当日早上7时许,她如常出门到小区花园散步。刚出门,杨婆婆就被迎面跑来的两条藏獒吓倒在台阶上,其中一条藏獒随即扑上来,咬住杨婆婆的小腿。老太太直呼救命。
这一幕,刚好被住在71号的段女士看到。“那是藏獒,我也不敢过去,就捡起花池中的石头扔它。”段女士说,石头虽然没有扔中藏獒,但也吓得它松开口,转头向她望去。“幸好其他邻居闻讯赶来,将它们赶走”。
老太家人表示不会追究
事发后,警察与救护车相继到场,杨婆婆在市区工作的孙子余先生也匆忙赶回。
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清华坊小区时,杨婆婆已经从医院回到家里,卧床休息了。余先生告诉记者,杨婆婆经医院检查,证实并无大碍———只是伤及皮肉,没有伤到骨头。“主要担心老人家受惊后的心理状况。”
“狗主来到时,挺配合医生及警方的工作。对我们表示歉意,愿意承担医疗费用,所以我也不打算深究对方的责任。”余先生告诉记者,狗主平时将藏獒养在车库里,这次事故是保姆打开车库门喂狗时,没有锁好门,导致藏獒逃了出来。
小区内多名住户则向记者反映,该小区不少人都养有狗只。“相当一部分是大型狗只,但藏獒就比较少了。”余先生表示,希望养狗的业主能管好自己的狗只,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事后记者了解到,咬人的藏獒仍在狗主手中。番禺警方表示,将尽快对咬人狗只进行没收,并依法对狗主罚款2000元。番禺警方重申,南村是属于养犬严格管理区域,而且藏獒属于禁养犬类,警方会加强养犬管理,狗只被没收后,一般会交由动物部门处理,不会返还给狗主。
(报料人陈先生,三等奖100元)
■小资料
番禺大部分小区
不在严管范围
2009年7月1日新《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广州市分为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危险犬)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藏獒属于被专家列为建议禁养类犬的范围。按照规定,确定了番禺市桥街和小谷围街为养犬严格管理区,而番禺大部分大型小区不在严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