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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因醉驾撞人致死被刑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3日21:43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6月3日电(记者 吕晓宇 魏飚)3日下午,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月1日15时该县发生的一起醉驾撞人致死事件。通报表明,肇事人王贵成系兴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经事后检测,王贵成血液酒精检测含量为:110.6mg/100ml。目前县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贵成刑事拘留。

  6月1日15时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肇事人王贵成报警:称其驾驶私家轿车沿31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与相对方向骑自行车的温某相撞。该县交警队到达现场后,得悉当事人已送伤者去县人民医院救治。民警到达医院后,伤者温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人王贵成不知去向。

  针对上述情况,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对王贵成可能藏身的地方逐一进行搜查,并耐心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6月1日23时28分,王贵成到交警队投案自首,民警立即对其审查,同时进行酒精检测并抽取血液。尽管距事发已经数小时,但是经检测王某血液酒精检测含量为110.6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事实基本查清后,兴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对王贵成作出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召集各乡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委负责人会议,将王贵成醉驾撞人致死事件在全县进行通报,并重申四条纪律:一是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二是切实排查隐患,有效防范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党员干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大问责力度,今后凡发生类似问题,将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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