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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犯案入狱 保姆谎称可使其保外就医诈骗4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6日14:51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 郭娟是李华聘请的保姆,李华的丈夫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郭娟得知后谎称能帮助李华疏通关系让她丈夫保外就医提前出狱,先后从李华处骗取了4万元。近日,长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郭娟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8年8月,郭娟经人介绍到李华的住处做钟点工。2009年7月的一天,郭娟从李华接听的电话中得知,李华的丈夫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了。郭娟便对李华说,自己有办法托人帮助李华的丈夫办理保外就医,这样李华的丈夫就可以提前出狱了,但必须花4万元去疏通关系。

  同年7月22日,李华从银行了提了2万元现金给郭娟,郭娟装模做样地给李华写了一张借条。8月17日,郭娟又向李华催要剩余的2万元,并说如果不给这2万元,之前的2万元就白给了。心存疑虑的李华又给了郭娟1万元。8月21日,郭娟又对李华说,人快要放出来了,剩下的1万元必须马上给人家。李华就再次给了郭娟1万元,郭娟照例写了一张收条。

  之后李华频频催问郭娟,郭娟则以种种借口敷衍搪塞。2009年11月初,郭娟借故离开了李华家。去年3月25日,在几经催讨仍然无法要回钱款后,李华向公安机关报案。去年4、5月间,郭娟归还李华1.4万元后逃离本市。同年9月18日,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郭娟在深圳罗湖口岸出境时被警方抓获。后来,郭娟的母亲代女儿向李华归还了2.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在收取被害人前2万元时虽然出具了借条,但两人之间不具有真实的借贷关系,这2万元应计入犯罪数额,同时,1.4万元也不是被告人在案发前归还被害人的。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庭依法酌情作出以上判决。(文内涉案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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