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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师向6市有关部门举报租车业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8日02: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邓杭)因为在高速路上遭遇堵车4小时,起诉高速路管理方的公益律师黎学宁,最近又将目光投向了“非法代驾”租车,并向六大城市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截至昨天,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工商和交通部门作出回复,将对黎学宁举报的一嗨汽车租赁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

  记者了解到,代驾租车业务是指在汽车租赁过程中,同时提供驾驶员的有偿服务,是目前国内汽车租赁企业常见的一种经营方式。但是,代驾租车实质上是客运经营行为,本质上属于出租汽车业,不属于汽车租赁业范畴。然而,在市场需求强烈、利润回报率较高的背景下,代驾租车业务俨然成为租车行业的“潜规则”。

  据黎学宁介绍,今年5月份出差期间,他在全国多个城市租用了一嗨汽车租赁公司的车并由其提供司机代驾。之后,黎学宁发现这种“租车又租人”的代驾服务明显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法规。

  于是,黎学宁向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广州、深圳等六地的工商和交通部门举报。现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的工商和交通部门作出回复,将对一嗨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

  昨天,黎学宁在北京召开记者会,公布了以上投诉情况。黎学宁认为,“租车和租车代驾是两个概念、两个业务范围的问题。如果又租车,又提供租车代驾服务,那和出租汽车就没有区别,一嗨公司明显没有这样的资质。”

  昨天,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租车又租人”的代驾服务的确违反了有关规定,目前已经接到了黎学宁的实名举报。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也表示,正对黎学宁的举报内容进行调查。

  黎学宁表示,非法代驾具有多重危害,既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又干扰了行业秩序和合法企业的生存环境。对于代驾租车客观存在的市场需求,他表示,有市场需求与是否合法是两码事,既然当前的行业准则、法律法规对非法代驾业务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就应该严格执行现行规定。

  他表示,将会密切关注投诉后相关部门的反馈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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