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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被诬告轮奸 女子14年后才知被定为受害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8日08:27  华商网
王坤武 龙从军 王坤武 龙从军

赵德义 赵德义

这是警方拍摄的张芝敏指认现场图,但张称她当年只是被带去村小学拍了几张照片“也没说是为啥”。 本版摄影:南都记者 刘伟   这是警方拍摄的张芝敏指认现场图,但张称她当年只是被带去村小学拍了几张照片“也没说是为啥”。 本版摄影:南都记者 刘伟

十几年后,张芝敏才得知自己成了“轮奸”案的“受害人”,她称自己当年从未报过案,笔录所载也非她所言。   十几年后,张芝敏才得知自己成了“轮奸”案的“受害人”,她称自己当年从未报过案,笔录所载也非她所言。

  三个年轻人,因一桩在谈“婚事”,被告“轮奸”。分别判处无期、15年和8年徒刑。尽管庭审笔录上,三人均称遭遇了殴打逼供;定罪证据只有一张并不明确的妇科检验报告和半截裤腰带。

    而“死亡威胁”也经由派出所传递至“受害者”家,女孩匆匆远嫁他乡。

  14年后,女孩第一次回家,方得知,自己喜欢的男孩和他的朋友们曾“轮奸过”自己!

  青春不再,人生被撕裂,这场“轮奸”案馈赠给他们的分别是:牢狱之苦和不幸婚姻。

  当年的漏洞百出,在中国偏远的乡村,制造了一出“子虚乌有”的“轮奸”案。也因纠错程序的迟缓,18年后,正义依然没有实现。

  当40岁的王坤武顶着锃亮的光头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没有几个人认得他了。那个长发披肩、青葱俊秀的年轻小伙儿,如今脸上刻满愁苦苍邃的皱纹。青春如披肩长发般去而不返,唯有怯怯的笑容,依稀勾起往昔旧忆。

  换作上世纪90年代初,可不是这个样子。在贵州织金县那个叫做大窑子的逼仄山村里,初中毕业的他称不上出类拔萃,但也是个体面的文化人。若不是身陷一桩猝不及防的“轮奸”案,这种态势很可能延续至今。

  21岁,无期徒刑,命运转瞬凋零。

  最终,在铁窗中挨过18年禁锢后,王坤武于去年3月重获新生。从一开始,他就否认对自己的所有指控,这也是那两个苦命“同犯”的心声,无数次无果的申诉,也自狱中延至监外。另一方面,除去案卷中重重疑点,当年一度不知所终的“受害人”,也现身还原诸如“多年后方知被‘强奸’”等内情。她也在为清白正名。

  撕裂的人生固然无法愈合,但错误必须得到纠正——— 他们都觉得现在是时候了。

  由“拐卖”到“轮奸”

  1992年11月12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庭宣判。当日下发的《刑事裁定书》认定,三被告“施用暴力,轮奸少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三被告认罪态度不好,应从重惩处”

  去往野猫寨的路跟20年前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几经改造,它仍是一条绕山盘旋的土路。坑洼、颠簸,间或路过的农用三轮车会占据道路的全部,顺便扬起一场恼人的尘沙。

  1992年6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五个年轻的身影出现在这条路上。他们是男青年王坤武、赵德义、龙从军,少女张芝敏和她的妹妹。三男二女,一路嬉笑,慢慢将野猫寨抛在身后。路的尽头是一个叫做普翁乡的集镇,这天是周五,照例集市开张。

  两个小时之后,置办妥当的年轻人来到普翁烤烟场路口。下一站,是临近的牛场镇长冲村,也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不过,他们并没能跨过这个岔路口。

  几个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跟我们走一趟”,民警拍了拍走在最前面的王坤武,那个长发披肩的小伙儿。紧随的赵德义跟了上去,年轻人爱凑热闹,何况带走的还是自己的朋友。

  在另一街口张望找人的龙从军也很快与他们在派出所里会合。

  进了派出所,客气不再。被告知涉嫌“拐卖人口”之后,铐起、审讯,提取口供。到晚上七八点,罪名由“拐卖”改为“轮奸”。“不承认,打;还不承认,吊起再打”———19年后,已不再年轻的三个人记忆犹新。

  到20日凌晨,多份承认“轮奸”的笔录已经摆在普翁乡派出所的桌面上。案情重大。很快移交织金县公安局预审科。7月1日,织金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送抵毕节地区人民检察院。

  罪名:轮奸。“且三被告认罪态度不好,应从重惩处。”

  由于通讯不畅,三个年轻人的父母都是在当晚才知晓儿子被抓的消息,但却不知“所为何事”。这也成了未来几个月的持续状态。因为消息闭塞,他们甚至没有为儿子寻求法律帮助。

  带头抓捕的人叫做金开明,时任普翁乡综治办主任,野猫寨人。赵德义的父亲赵文宣记得,当晚曾找过金开明询问情况,被告知:没事,明天就放回来了。第二天再问,“情况严重,已经送到县里了。”

  1992年11月12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庭宣判。当日下发的《刑事判决书》(刑字第135号)认定,三被告“施用暴力,轮奸少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三被告认罪态度不好,应从重惩处”。

  王坤武被判处无期徒刑,赵德义与龙从军分领15年与8年有期徒刑。赵德义一审后提请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1993年4月7日下发(1993)黔刑终字第39号刑事裁定书称:上诉无理,予以驳回。

  王坤武与龙从军并未上诉。“当时听说上诉无用,不如在狱中申诉”。后来,王坤武在狱中申诉15年,坐满18年零3个月后,释放回家。赵德义与龙从军实际服刑为13年和6年。

  不知情的“受害人”

  远嫁安徽的张芝敏正是卷宗中“轮奸”案的受害人,14年后,当她知道当年那个自己“很喜欢”的男孩和他的朋友们因“轮奸”她而被判刑时,吓了一大跳

  差不多就在毕节检察院起诉王坤武等三人的时候,千里之外的安徽省濉溪县南坪镇蔡圩庄迎来一身风尘的四人。为首的是一名中年男子,末了紧跟一个神色憔悴的女孩儿。

  他们投亲而来,确切说应是在为女孩儿寻找婆家。

  一个月后,女孩儿与当地男子蔡仕民结婚。她16岁,他31岁。在新的身份下,女孩儿很快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在这个“比老家还穷”的地方落户生根。

  如果没有14年后的第一次回家省亲,她基于贫苦生活的隐忍只是哀叹命运的不公。女孩儿叫张芝敏,贵州织金县野猫寨人。她的另一身份,正是在卷宗中王坤武等三人“轮奸”案的受害人。

  彼时她并不清楚这些,或者说并不明晰自己是一桩“轮奸”案的苦主。在她的记忆里,当一行人抵达普翁卷烟厂路口时,她被人喊去帮哥哥背肥料,曾短暂地离开10分钟左右,再回来,年轻的男孩们踪影全无。随后她被带到派出所,问了些话,“摁了几个手印,就回家了。”

  同来安徽的,有她的二哥张芝云,当年19岁。他说,匆匆带妹妹远嫁安徽,是因为当时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这份据说来自王坤武等三人的死亡威胁经由派出所传递至张家:“那三个人出来,要砍死她(张芝敏)”。

  当时走得如此匆忙,甚至于没有向父亲道别。那是6月末的一天上午,张芝敏正在自己的包谷地里干活,二哥拽起她就走,“身上的衣服都没有换,直接赶来了安徽。”再回故里,已是14年后。

  现在,那份无法对证的传言让张芝敏开始重新审视生活。记忆的碎片重新在脑海中集结。原本的生活不该是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喜欢大自己15岁的丈夫,从来也没有喜欢过。

  记得那个时候,她本来是要跟龙从军回家,他高大、英俊,“真的很喜欢”。那一天在集市上,他还给她买了一身衣服,一双鞋,还有时髦的丝袜,下午本来也是要跟他去那在牛场镇长冲村的家。

  “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呢?王幺叔(王坤武小名)跟赵四哥(赵德义)正是我跟龙从军的媒人,他们怎么又‘轮奸’了我?”19年后,在安徽蔡圩庄北队那间衰败破旧的瓦房里,35岁的张芝敏一脸的疑惑。

  回溯当年,张芝敏只记得,金开明与民警邓忠兴说带她到县城里去看“服刑中的大哥”,大哥未见到,却是到医院做了妇科检查,并在村小学拍了几张照片,“也没说是为啥”。

  张芝云也是从安徽回来后,口耳相传,才隐约得知妹妹“遭到轮奸”。他并不相信这个说法,他自认跟王坤武也是要好的朋友,当时王被抓,在派出所还给他送过水喝呢!更何况,他们被抓后,警察仅有一次来到他家,不过是搜查“是否藏有管制刀、枪”。

  2006年,张芝敏远嫁后第一次返家。赵德义的母亲李鸿飞小心翼翼问起往事,惊得张芝敏半天无语。这个远嫁他乡的女孩儿这才知晓,14年前,那个“真的很喜欢”的男孩和他的朋友们“轮奸过”她!

  她迅速与赵文宣到织金县司法局说明缘由,并留下联系方式。只是,那个期望中的来自司法局的电话始终未至。

  谁是报案者?

  检索卷宗,并未找到当时的报案记录。当年参与侦办此案的普翁乡派出所民警杨赤记得,张芝敏并非报案人,案情最早由综治办主任金开明向所长刘应举转述,刘再派人抓捕。张芝敏亦称自己当年从未报过案,笔录所载非她所言

  最初被带进派出所的时候,没有人被戴上手铐。三个年轻人甚至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很快,他们被要求交代“拐卖人口”的情况。由于贫苦与闭塞,人口贩卖沉疴难治,这在上世纪90年代初,几乎是贵州等地的通病。当地警方资料显示,仅在织金县普翁乡,就曾出现一个17户的村民小组,11户人家参与贩卖人口的现象。

  普翁乡派出所《破案报告》称,1992年6月19日13时许,新峰乡野猫子寨少女张芝敏报案:赵德义、王坤武、龙从军企图将其绑架拐卖到外省。闻报后我所立即出动将三人抓获。

  检索卷宗,并未找到当时的报案记录。查阅1992年6月19日的张芝敏笔录,也未见被拐卖的陈述。参与侦办此案的普翁乡派出所民警杨赤(现已去职)记得,张芝敏并非报案人。他说,案情最早由综治办主任金开明向所长刘应举转述,刘再派人抓捕。

  这个说法得到了金开明的正面回应。但他强调,张芝敏先是向其阐明被拐卖,派出所间接获得信息,抓捕嫌犯后再向张芝敏求证。现年63岁的金开明,退休,在贵阳郊区女儿家经营便利店。

  时任普翁乡派出所所长刘应举则表示,受当时办案条件与水平所限,纰漏在所难免,“但并不妨碍案件在法定程序下侦破”。他现任织金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当年是此案的主要侦办人。

  卷宗里,张芝敏的笔录共计四份,在6月20日之后的三份笔录中,有关于拐卖及“被轮奸”的陈述。张芝敏并不识字,2010年5月20日,当逐一听完四份笔录的诵读后,她面色苍白,随即放声大哭。

  她觉得自己清白受辱,也为王幺叔、赵四哥,以及曾经喜爱的龙从军难过。她说,自己从未报过案,笔录所载非她所言,在派出所唯一做的,就是按照要求摁上手印。

  “一个好端端的对象没谈成,咋还成了轮奸?”她哭。

  从王坤武等三人笔录上看,19日下午警方的提审以“如何拐卖”为主,至19日凌晨转变为针对“如何轮奸”的询问。按照杨赤的说法,这其中金开明作用甚大:从拐卖到轮奸,均是金开明首先向警方说明。

  对此,金开明予以否认。作为综治办主任,主要分管辖区内民事纠纷,涉及刑事案件,“就只是派出所的侦办”。他同时否认的还有,他没有动过拐卖张芝敏的念头,更不是传言的“被抢了生意而进行报复”。

  这个说法一度在野猫寨流传甚盛。金开明解释,是他的一个舅子曾参与人口拐卖,与他无关。他自己是曾带过一个本地女孩儿远嫁江苏,对方给了他3000元钱作为报酬,“那是介绍费,跟拐卖扯不上。”

  这一切都让张芝敏对当年的远嫁产生强烈质疑。其实她在安徽举目无亲,当年带她过来的中年男子是金开亮———金开明的二弟,野猫寨新峰村村支书。她记得夫家曾给金开亮3600元,这得到蔡仕民的证实。而张芝敏的二哥张芝云则说自己只从金开亮那里拿到1000元。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夫家对张芝敏看管严厉,几乎寸步不离。蔡仕民说,自己家里穷,年纪又大,本来就娶不到媳妇,“的确担心她逃走”。张芝敏14年后的第一次回家,也是在蔡仕民外出打工期间得以成行。

  王坤武等最终被连夜突审。6月20日上午,王坤武等人被转至织金县公安局,由预审科继续提审,“拐卖”一说不再被提及。此后的笔录中,王坤武等人对于“轮奸”予以承认,只在具体细节上有出入。

  案件随后移交织金县检察院,再转交毕节地区检察院,当年7月1日被提起公诉,同年11月12日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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