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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贪图祖母房产雇凶杀人未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8日23: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6月8日电 (孟幻 乔峰)重庆一男子因贪图其祖母房产雇凶杀人未遂。时隔9个月,受雇杀手欲跳桥轻生被救下吐露案情。重庆南岸区检察院8日消息称,涉案三人已被当地法院判处三年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查,2010年12月7日晚,来重庆打工的陈某因和家人关系不和,加之工作不顺利,萌生了轻生念头,欲跳桥自杀。在闻迅赶来的民警劝说、疏导、救护下,最终陈某放弃了轻生念头。获救后的陈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非常懊悔,便主动向民警交待了自己曾受雇于黄某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

  据悉,因雇凶人黄某父亲已去世,其祖母黄婆婆无其他子女,黄某为其祖母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黄某贪图黄婆婆房产,便通过在互联网游戏结识了陈某、何某,许以高额酬金雇用二人杀死黄婆婆,以便继承遗产。三人谈好价后,黄某便带着陈某、何某指认被害人、熟悉作案现场,并对陈、何二人进行了分工。之后陈某、何某多次到现场守候伺机作案,均未能得手。其间,何某担心得不到酬金便退出,由陈某一人继续实施。

  2010年3月的一天晚上,在现场多次守候后的陈某终于等到机会,趁周围无人之机将回家上楼的黄婆婆推下,而后逃离现场。黄婆婆被邻居及时发现,送往医院抢救得救。事发后,黄某还装着毫不知情地到医院看望。

  据介绍,重庆南岸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黄某、陈某、何某提起公诉,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三年到五年的有期徒刑。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继承人有杀害被继承人行为的,那么将丧失继承权。黄某置亲情于不顾,为早日继承遗产竟然雇凶弑祖,其继承权自然也就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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