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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室友群殴后纵火泄愤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4日15:18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 孙云)去年12月20日,五里桥路一处职工宿舍突燃熊熊大火,幸好室内喷淋系统很快出水,附近居民和消防员也纷纷使用灭火设备扑火,未造成严重后果。卢湾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肇事者陈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

  90后陈某14岁辍学离家出走,与一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沉迷网吧,不思悔改。根据着火宿舍的管理员回忆,陈某可以在网吧里泡上一两个月不出门,花完钱再去干活挣钱,拿到工资又回到网吧玩一个月,如此重复,因不断无故旷工被老板开除。然而,无处可去的陈某除了继续沉迷网吧外,还不时溜回来蹭住。而且,室友还不断发现有衣物等丢失。室友们在网吧里找到陈某,只见他身上穿的衣服和裤子都是室友的,五六个人从争执发展到动手,其中一人一棒子砸伤了陈某的头,顿时鲜血直流。

  事后,陈某越想越气,趁大家都外出上班,回到宿舍,一脚踹开房门,用打火机点燃了其中3个参与打他的室友的被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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