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过去一个多月,资阳醉驾司机钟继彬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仍在侦查阶段。近日,资阳警方以钟继彬拒不到案为由在网上追逃。
办案民警介绍,钟继彬系资阳市地税局人教科副主任科员,5月3日晚涉嫌醉酒驾车被交警挡获后,因吹气测试酒精浓度与第一次血检酒精浓度相差较大,又经过两次送检才锁定了刑事立案的证据。
首次血检:
未达醉驾标准
5月3日晚,资阳市交警支队民警在城区多个执勤点例行检查。11时许,民警在雁江区苌弘广场检查点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MC0966的轿车驶来,遂按程序指挥驾驶员停车,发现该车驾驶员钟继彬身上有浓烈的酒气,随后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
经现场检测,钟继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2毫克/100毫升。按程序,执法民警依法扣留了他的驾驶证,并于当晚11时20分在雁江区资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取了血样,装入编号为A和B的两个试管后现场封存。血样抽取完毕后,执法民警将钟继彬带至资阳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询问,他承认了自己当晚饮酒并开车的事实。
当晚,资阳市交警支队对钟继彬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刑事立案侦查,并于5月4日凌晨2时许将其刑事拘留。
5月4日,办案民警将钟继彬的血液样本(A试管)送至内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作酒精含量检验,检查结果为61.4毫克/100毫升,未达到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的临界值。按法律规定,资阳市公安局于当天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放了钟继彬。5月5日,交警支队将该案转为行政案件处理,对钟继彬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及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将肇事车辆退还给他。
备份血样:
两次检出超标
因事发当晚钟继彬吹气测试的酒精浓度与血检酒精浓度的数值相差较大,5月5日,资阳市交警支队决定启动对钟继彬备份血样的检测。
“为了确定整个侦办没有瑕疵,对备份血样(B试管)的提取和送检都必须要当事人本人在场,并按指纹确认。”一办案民警介绍,当天中午,当事人钟继彬与办案民警一起前往资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实验室,在钟继彬的备份血样(B试管)中提取了部分血样,直接送往内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重新鉴定。
“按照法律规定,在对涉嫌醉驾的司机抽取血液时,均会同时将血液封存在A、B两个试管中。备份血液在现场封存后直接存入资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实验室,任何人都不能单方接触。”办案民警称,在启动备份血液检查时,钟继彬全程参与并在提取血样和剩余血样的封条上按指纹确认,现场封存。“从提取血液样本到后来的整个检测过程,都是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次送检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钟继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2.7毫克/100毫升。据此鉴定结果,资阳市公安局于5月6日对本案予以重新刑事立案。
尽管从整个血液样本提取、送检以及检测过程,钟继彬均全程在场,但他仍对该鉴定结果持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由于两次血检的结果完全不同,加上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办案民警将剩下的备份血液样本,于5月6日送到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办案民警说,“由于最后一次检测的血样是封存好了的,不存在开封提取,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对封存好的血样送检。”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钟继彬送检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24.4毫克/100毫升。
五次传唤:
一直拒不到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钟继彬系资阳市地税局人教科副主任科员,此前的工作职责包括从事单位法制宣传。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前往资阳市地税局试图联系钟继彬。其同事称,钟继彬“外出办事,何时回来不清楚,有事直接和他联系”。
下午,资阳市地税局局长吴三川在电话中表示,钟继彬的确因案件多日没有上班。“刚开始的时候请了几天假,后来就没请了。”吴三川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如果连续15天以上不上班,单位将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给予开除处分。目前除了请假时间外,其(钟继彬)耽搁的时间在一周左右。”
办案民警介绍,从5月6日重新刑事立案当日起,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先后5次传唤犯罪嫌疑人钟继彬,但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一直逃避侦查。“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拒不到案的在逃人员,可传唤其家属或单位,由于钟现在处离异状态,公安方面只能通过其单位传唤。”目前,资阳市公安局已将其上网追逃。
成都商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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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眼科医生康太平
醉驾致人伤亡案今日开审
昨日,巴中市中级法院办公室称,眼科医生康太平醉酒后驾车致人伤亡案,今日将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去年10月19日晚,巴中市中心医院原眼科主任康太平醉酒后驾车,行至巴城望王路450号时,撞倒两位行人,造成一死一伤。继续驾车逃至后河桥“七星商场”路段时,又撞伤一人。巴中市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巴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刘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