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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制毒品非法贩毒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3日01: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在本案中查获的部分赃款赃物。 在本案中查获的部分赃款赃物。

查获的部分赃款赃物。 查获的部分赃款赃物。

本案查获的部分赃款赃物。 本案查获的部分赃款赃物。

部分赃款赃物展示。 部分赃款赃物展示。

  关于本案

  林清在接受采访时对笔者说:“我这么多年来都没有找女朋友,也没成家,是因为我早就做好了准备,我早就知道我会有今天,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把父亲欠的巨额债款都还清了,我没有什么牵挂了!”他的话让人感到深深的悲哀与无奈,谁能想到,一个大毒枭在生命尽头吐露的心声居然是这些,他这种所谓的孝心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2008年10月份,林清与姚新等人一起去广东茂名第一滩游玩,其间姚新闷闷不乐,林清就问他怎么回事,姚新道出了实情。两年前,姚新因欠他人钱,找林清和其大哥林凡借林家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的房契作抵押,到信用社贷了25万元,因无钱还贷款利息,姚新一直为此发愁。“我欠了银行这么多利息,不知道怎么还。有什么路子来钱快?”林清神秘兮兮地对姚新说,“我有一个来钱快的路子,就看你愿不愿意干!”姚新一听来劲了。林清说,“我在网上跟别人聊天得知,可以弄到制造毒品K粉的技术。这样,我负责找制K粉的技术,你就负责出资,如何?”姚新想想,点头同意了。姚新说,“我可以出资买原料,但怎么解决制毒技术这个高难度问题呢?”林清微微一笑,“这个由我全权负责,你就只管出资买原料就行了。”

  于是林清在网上建了一个账号,用这个账号在网上四处向人打听制毒技术以及制毒所需要的原料,还真有人将技术和所需原料一五一十告诉了他,这让林清欣喜若狂。接下来,林清又利用互联网联系贩卖制毒原料的人,最终确定了广东深圳一个叫“阿基”的、广西桂林一个叫“老钱”的、江苏盐城一个叫“老张”的都可以提供制毒原料羟亚胺。

  家人齐上阵,疯狂把毒制

  这些先头工作都做好后,林清又与姚新商量制毒地点。林清说,“在顺德做肯定不行,这儿经济发达,警力比较密集,得选个远离闹市的地方。”姚新想了想,“那就到我小舅子家吧。”姚新的小舅子李言住在茂名的莲花村,那里地处偏僻,经济欠发达。姚新又去找李言商量此事,起初李言不同意,但姚新说只在李言家里制毒一两次,李言才答应了。

  第一次制毒时,林清联系深圳市的“阿基”购买了100公斤制毒原料羟亚胺。林清将从网上得来的制毒技术一一试验,发现制作出来的毒品成色挺不错,就叫来平时与自己玩得比较“铁”的两个朋友阿宇与阿胖做下手。三人在茂名市莲花村姚新的小舅子李言家中制造出约50公斤毒品K粉,由林清和姚新分别出售。

  第二次是在2009年1月间,同样由姚新出资,林清通过因特网联系深圳市的“阿基”购买了50公斤制毒原料羟亚胺。林清做师傅,阿宇和阿胖打下手,在李言家中制造约23公斤毒品K粉,同样由林清和姚新分别出售。这期间,林清还利用第一、二次制毒的“下水”制造出40公斤毒品出售。

  关于分赃,林清如是说,“制K粉的成本,第一、第二次都是姚新出钱的,我出技术和操作,卖得的钱由姚新收,他第一次前后分了不到2万元给我。第二次,他还给了我5000元过年,我觉得分得少,就拿了8条(8公斤)K粉。”“我贩卖毒品赚了大约有40多万元,我分了20多万元,阿宇和阿胖各分了约11万元。”

  为了发大财,通宵把活干

  2009年11月初,林清、姚新两人商定分别出资15万元和11.5万元合伙制造K粉。这次他们一共买了五桶盐酸羟亚胺,每桶25公斤,总共125公斤,其中两桶是姚新出钱购买的,三桶是由林清出钱购买的。从11月24日开始,林清、姚新、阿宇、阿胖、李言在李言家中制造毒品K粉。11月24日凌晨,林清亲自上阵操作,他将全部制毒原料羟亚胺加工完成第一道工序后,然后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毒品的半成品运回顺德容桂家中进行后续制造(之所以要借李言家制造第一道工序,是因为第一道工序刺激味道最大)。至12月1日,林清共制造出毒品氯胺酮53.22公斤,其中成品3.8公斤,半成品49.42公斤。这些成品和半成品尚未来得及卖出就被公安机关缴获了。

  林清还将全部制毒工艺教给姚新和李言,姚新、李言、阿元三人就在李言家中将属于姚新的那一部分原材料进行加工。这期间姚新因事回了顺德,在他回顺德期间,李言就把他的2件共50公斤的羟亚胺完成了第一道工序,生成半成品。毒品的半成品加工成毒品氯胺酮约21公斤。11月29日,姚新开着自己的车去了茂名,通宵赶接下来的3个工序,分别是脱色、结碱、结晶。在制毒过程中碰到某些问题时,姚新就打电话问林清,林清远程指导其制毒。

  在姚新制毒过程中,李言、阿元参与了全过程,姚新的妻子金花在制毒最后的过程中参与筛K粉,即用筛子将细的K粉筛出来,她大约干了半小时。李言负责称量和包装。姚新则将包装好的K粉装进黑色旅行包和怡宝纯净水箱里,其又与阿元一起将毒品搬上车。随后,阿元开车在前面开路,姚新开车紧随其后,金花坐在车的副驾驶位置。谁知刚回到家门口,就被警方抓获,警方从姚新拿着的黑色旅行包和怡宝纯净水箱里查获16公斤K粉。

  林清在顺德容桂家中制造K粉期间,其哥哥林凡、铁哥们阿宇和阿胖在一旁协助。案发后,林清交代,“在制贩K粉过程中,我负责出技术、联系买家、购买材料和设备、制造K粉;我哥哥林凡负责开车去桂林运送两桶盐酸羟亚胺;我大嫂王桔负责购买石油气炉、气瓶、胶袋、喉夹等材料;阿宇负责买烧杯、滤纸、不锈钢煲、冰块等物品,也曾卖过2条(2公斤)K粉;阿胖就做我制造K粉的副手,干清洗器皿等杂活。”此外林清认识的路真和唐天被林清叫来帮其装修制毒房间。

  林清的大嫂王桔被逮捕后拒绝承认自己对丈夫和小叔子制毒一事知情,路真被逮捕后对警方和检察机关供称,“有时候(王桔)跟我们说一下氯胺酮的市场价格,例如说要在2万元到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才能卖,太低就不要卖。”而王桔的丈夫林凡一开始则不承认妻子王桔知道自己制毒,其称,“有一个晚上,王桔问我身上为什么那么大味道,我没告诉她。”后来,林凡又供称,“王桔问我身上为什么那么大味道的那次,我告诉她我们是在做毒品。”据此,检察机关指控王桔构成制造毒品罪。

  在装修期间,路真和唐天老是闻到房间传出阵阵难闻刺鼻的味道。2008年11月中旬的一个傍晚,正在熟睡的路真和唐天被叫醒,林清让他俩下楼帮忙搬东西,他们便睡眼惺忪地下楼,看到屋子里有三个大纸箱,纸箱上写着“清洁剂”的字样,纸箱里不知道装了什么,但散发出一阵阵非常强烈刺鼻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掩鼻。林清叫他俩帮他把这些“材料”搬上他的小汽车。路真之前多次在帮林清送货前试图打探过毒品从哪儿来的,但多疑的林清并不吱声,还对路真说,“不该知道的你不要多问!”但路真感觉他们是在制毒。有一次,林清倒是跟路真说了句真话,“我在茂名有个制毒工厂。”路真虽然多次帮林清送货,但林清从来没让他去过茂名制毒现场。

  李言在林清和姚新第三次制毒时参与其中。起了贪念的他从林清他们制造的毒品中偷了一包大约1公斤左右的氯胺酮藏在自己屋子的柜子里,后被警方搜出。

  贩毒量巨大,客户遍南粤

  2009年5月份的一个夜晚,路真遇见林清、姚新、林凡、阿胖、王桔等人。当时林清将他叫到一旁,神秘兮兮地说,“我跟你说件事情,但你一定要保密!”路真猜测他说的事情一定与毒品有关。林清接着说,“我现在做K粉,你帮我送货,每一公斤我给你500块钱,怎么样?!”正失业的路真心想跟着林清干能挣点钱也不错,立即点头答应,“林老板,跟着您干我放心,您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我做就是了!”林清微笑着点头,认为这个小伙子还是靠得住的。

  路真主要是帮林清出一些散货(毒品),一般是林清自己没空时,才叫路真帮他送货,一般很大量的交易,他是不会叫路真帮他送货的。

  2009年1月,广东江门人阿科打电话给林清,“我要3公斤货(K粉)”,林清道,“好,每公斤9000元,一共2.7万元”。阿科回答,“成交!我让我的马仔阿栋在顺德容桂桂州医院附近与你见面。”阿栋遂按照阿科的指示,在桂州医院附近当场交给林清2.7万元,林清交给阿栋3公斤K粉,这批K粉是用透明密封袋包装的,每袋1公斤,一共3袋,都装在一个黑色鞋盒里面。2009年4月初,阿科又打电话联系林清,这次他想购买2公斤K粉,还是按每公斤9000元的价格,一共1.8万元。由阿栋在老地方和林清进行交易。

  2009年6月1日、9日、15日,阿科分别向林清要货8公斤、8公斤、11公斤,按老价格计算,一共24万余元。由于交易金额巨大,双方合计由阿科在邮政储蓄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将24万余元汇入林清的邮政储蓄账户,然后由阿栋在老地方和林清或路真进行交接。

  除了帮林清送货给江门仔阿科外,路真还送货(毒品)给过一个叫阿玲的珠海妹,这女孩讲粤语,25岁左右,第一次交易是6月底的时候,路真与她约好在中山南头镇路口交易,当时路真送了1公斤氯胺酮给她,收了她1万元人民币。第二次交易是在7月初的时候,也是约好在中山南头镇路口,这次路真送了2公斤氯胺酮给她,收了她2万元人民币。自第一次贩卖K粉后,只要有下家要K粉,路真就会打电话问林清拿货,至7月份共计帮林清贩卖了10多次,共计5.5公斤左右的毒品氯胺酮。总共得利四五千元人民币左右。

  路真对公安机关交代说,“这次能生产多少毒品我不清楚,听说会比较多。老板说这批货如果做好,要尽快出手,价格定在1.8万元人民币左右。他说过要卖给南海和东莞的客户,叫他们带钱过来,然后在我们容桂这边交易,这样比较安全些,但是南海和东莞的客户我没有见过。”

  10月底时,林清对路真说要开工(送毒品)了。于是路真去找自己的也正失业的好朋友唐天谈关于帮人贩卖毒品的事情,并叫唐天一起做,商定在贩卖过程中多挣的钱两人六四分成,唐天同意了。两个人都想从贩卖过程中赚些差价。后公安机关将路真与唐天一并抓获。

  佛山市公安局接江门市公安局移交线索,有一贩毒团伙在佛山市顺德区一带活动,经侦查,发现以林清和姚新为首的该团伙涉嫌制、贩毒品,2009年12月1日,佛山市警方抓获林清等10人,并在抓获现场分别缴获毒品一批。2010年10月8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林清死刑,其他人也分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中,王桔和金花以自己没有参与制毒、林凡以自己是从犯、唐天以自己不清楚是毒品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1年4月,此案二审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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