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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对16名女乘客劫财劫色 拍14人裸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30日05:57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深夜乘坐出租车,7名女子陆续遭同一名司机劫财劫色。近日,广州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41岁的“色魔”司机靳力献执行有期徒刑20年。据悉,靳力献作案持续一年半,每次皆用手机拍下受害女乘客裸照以防报警。

  驾贴换车牌的士或仿冒的士

  据指控,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间,靳力献驾驶贴换号牌的绿色出租车或仿冒出租车,搭载夏某菱等16名女被害人时,驶经或故意驶至偏僻路段,持电击器、射流器袭击或威胁,抢得财物逾6万元。同时,他还胁迫14名被害人脱去衣裤进行拍照和强制猥亵,并对其中4名被害人实施强奸。

  因部分指控仅有被害人的指证,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广州中院最终只认定7名女受害人。

  一女子谎称有性病逃过强奸

  其中,2008年8月20日凌晨3时,靳力献驾驶出租车在沿江路天字码头搭载何女士前往荔湾区联合围。途经一偏僻路段时,靳力献持电击器对何女士进行威胁、恐吓,抢得现金200元和手机一部。

  靳力献又拿手机强迫何女士拍胸部裸照并强制猥亵。惊恐中瑟瑟发抖的何女士未敢反抗。之后,靳力献又扑上来企图实施强奸,何女士谎称有性病,靳力献才悻悻然将她赶下车离去。此外法院认定的另一名受害女乘客,在被拍摄胸部裸照后,靳力献又强迫其口交,但因女子拼命反抗拒绝未果。

  车内装有手机信号屏蔽器

  2010年4月15日晚11时,靳力献驾驶仿冒出租车,在广州火车东站搭载被害人方某(女)前往海珠区滨江西路。途中,靳力献开启车内手机信号屏蔽器,使被害人无法使用手机通话。

  此后,靳力献故意将车驶至珠江大桥大坦沙路段,持电击器对方某进行威胁、恐吓,实施抢劫,并拍摄裸照、强制猥亵。之后,靳力献又将车驶至珠江大桥广佛路出口桥底,对方某实施强奸。事后,方某报警,靳力献于2010年4月27日被刑拘。事后,警方在靳力晋手机中发现方某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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