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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乘车摔伤起诉公交一审获赔4.5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7日14:55  北京晚报

  80多岁的朱老先生乘坐公交车时摔伤,谁应承担事故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朱老先生称司售人员有过失,致其背对车门摔下车去;而公交公司则称是朱老先生自己下车后摔倒的。此案没有第三方证人和相关证据,该如何判?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根据伤情推测责任归属判决公交公司败诉,赔偿老人45000余元。

  案发

  原因

  摔伤经过

  双方各执一词

  去年9月14日早上,朱老先生从健翔桥北乘坐315路公交车去办事。该公交车的规定是中门上车,前后门下车,朱老先生却直接从后门上了车。

  对于摔伤的经过,双方的说法完全不同。朱老先生说,上车后售票员没有帮他找座,任他一直背对车门,站在门边。车辆行驶至祁家豁子站,司售在车还没停稳时就打开了车门,让他一下子后仰摔下车去,顿时头破血流,昏了过去。经诊断,朱老先生的颅骨和骨盆都出现骨折。

  而公交公司则反驳说,朱老先生自己从后门上车后,司售要给他找座,但朱老先生自称就坐一站,不用让座。售票员只好提醒其注意安全,也看着他转过了身。售票员不可能车没停稳就打开车门,而是看着朱老先生自己下了车,此后才听到其他乘客说朱老先生摔倒了。

  在庭审中,朱老先生的代理人埋怨公交司售人员违反规定,让老人从后车门上车,造成伤害。而公交公司的代理人反驳说:“照顾、方便老年人乘车是公司对司售的要求,老人已经从后门上来了,司售怎么能让他下去呢?”因为朱老先生开庭时没有亲自出庭,承办法官专程去其家中了解事发经过。但老人说,从摔伤到醒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推测

  断案

  咨询专家

  法官认定案情

  双方持完全不同的说法,又没有旁观的人证,此案最大的焦点和难点就是判断事发经过来确定责任。承办法官认为,不能因为双方都没有拿出确凿的证据就草草结案。

  承办法官有多年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经验,也因此注意到了老人受伤的部位。法官结合自己的知识,并请教了有医学专业背景的陪审员。最终认为,根据医院就诊记录,朱老先生左侧后枕部外伤,同时还有左额叶脑挫裂伤等伤情,可以确定朱老先生受伤时是向左后侧仰面倒地,导致头部与地面撞击所致。同时,医院还检查了朱老先生的骶尾部及骨盆,发现朱老先生仰面摔伤时,同侧骼骨出现骨折,并外伤性血肿,而未发生跌坐后通常出现的骶尾部骨裂或腰椎压缩性骨折。

  综合这些伤情,法官认为老人在仰面摔倒后,致骨盆以及头部受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采信了朱老先生称自己因背对车门,在车门开启时猝不及防跌出车外的陈述。而公交公司对于自己的说法没有出示确凿证据,法院没有采信。

  法院认为,公交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未对乘客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公交公司赔偿朱老先生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5000余元。

  判后

  反应

  公交感叹

  满车乘客无人作证

  对于判决结果,公交公司尚未决定是否上诉。其代理人觉得输得有些冤:“司售已经尽到了义务,没有任何过错。虽然我们没有证据,但原告也没有任何证据。”代理人表示,法院凭借伤情推测朱老先生背向车门仰面摔倒,但他下车后同样也可能仰面摔倒。仰面摔倒并不能确定就是从车上摔下去的。

  其实此案之所以有这么大争议,主要是因为双方都没有第三人对事发经过的证明。如果能提高一点证据保全意识,留下目击者联系方式或证言,至少发生纠纷不至于说不清。

  据记者了解,朱老先生摔伤后即刻昏迷,司售人员立即送其去医院就诊。“单位培训时一直强调证据意识,但没有大作用。其他乘客不愿意作证,我们又没有强制力,能怎么办呢?”公交代理人说。

  老人

  近况

  受伤老人

  今后出行受限

  朱老先生认可判决结果,其律师表示,在审理期间,他也求教了医生,从医学角度以老人的伤情分析其受伤原因。得到的结论是背向坠落伤,符合老人背对车门摔下的情况。

  已80多岁的老人为何在早高峰时间挤公交车,是不是风险太大了?律师介绍说,朱老先生老伴的原单位要定期办理保险事宜,老伴身体一般,儿女又有事,他只好一大早出去。更重要的原因是,朱老先生受伤前身体特棒,每周都要去爬两三次香山到山顶,他觉得出行没问题。

  律师表示,恢复了一段时间,加上家人照顾,朱老先生生活基本可以自理了。但这次受伤让他付出的代价很大,受伤的骨盆不能手术也无法自然愈合,今后活动肯定受限。

  多方

  提醒

  双方都要

  加强安全意识

  法官表示,在类似案件中,公交公司的责任比较大,所以一定要尽到提示义务,提高责任心,尽可能保障安全的乘车秩序。对老年人更要尽到注意观察义务,尤其在上下车、紧急制动、开关车门时给予足够的时间。而作为老年人,在乘车时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车辆启动、进站及刹车时特别注意扶好坐好。

  记者查询发现,老年人乘车受伤的情况并不鲜见。老年人行动不方便、腿脚不如年轻人灵活,还可能有老年病,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意外,更何况是在早晚高峰时间挤车。

  有网友建议老年人错峰乘车,或者请人陪同照顾,但也有反对者认为这样限制了老年人出行的权利。外地还曾提出过老年人乘车保险的构想,但由于资金筹集难、推动难,一直没有进展。

  朱老先生的律师说,公共交通是很多老年人出行的依靠,公交公司应对司售人员加强教育,对老人、孩子给予更多照顾。从道理上说,老年人应该错开早晚高峰,别和年轻人一起挤车,但老年人也有自己的事。希望社会多给予理解和关怀。

  公交公司的代理人说,保障老年人乘车安全比一般乘客有难度,但司售人员都经过了严格培训,会尽可能照顾、提醒、协助老年人,同时也希望得到老年人的配合,这样会有效避免伤害事故。本报记者 孙莹 J001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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