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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初中生因与家人争吵跳楼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8日02:3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邵阳讯昨日上午9时左右,新宁县城金石镇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男生从7楼跳下,当场身亡,据称起因仅仅是与家人发生争吵。心理专家呼吁:家长应多关注孩子的心理。

  事发现场位于春风路崀之韵广场附近。据附近居民何小姐介绍,跳楼轻生者是某中学学生,他家租住在7楼。何小姐还称,早上,男孩的家人给他煮了面条,他不吃,随后与父亲发生矛盾,没想到不久就跳楼轻生了。

  而据房东李女士说,孩子的生母在广东打工,他此前精神比较抑郁。昨日早晨,孩子的父亲叫他做作业,他不肯,父亲煮了面条给他吃,他也不吃。可能是不久后与父亲发生了矛盾,孩子跑到厕所里,打开窗户,将防盗窗弄破后跳下楼来,当场身亡。

  记者从新宁县金石镇城关派出所确认了这名初中生跳楼一事。民警称,男孩姓陈,来自一个离异家庭,昨天早晨和父亲吵架后,一时想不开就轻生了。

  中南大学心理学博士郭平认为,一个13岁的孩子应对心理压力的能力还没有成熟起来,在面临比如学习压力的重压下,自己没有减压的方法,因此采取了极端行为。郭平呼吁家长平时应多关心孩子,尤其是要注意为孩子心理减压,避免孩子的心灵遭受创伤后发生悲剧。记者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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