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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拍女网友裸聊照片逼其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8日04:3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杰) 在网聊过程中拍下对方裸照后,男子别同以此勒索网友钱财,还要求对方去卖淫赚钱。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别同有期徒刑5年。

  别同现年28岁,北京人,案发前无业,曾因犯诈骗罪获刑8个月。去年8月25日,他和黑龙江来京女子孙某成为网友,次日便到酒店开房。此后几天,在网聊时别同要求孙某脱了衣服,并偷偷拍下对方裸照。

  三天后,别同以裸照相要挟,再次将孙某约到酒店内强行发生了关系,拿走孙某1500元,临走时还向孙某索要6000元。去年8月30日,孙某将借来的5900元交给别同,但别同仍要求她到酒店卖淫挣钱。孙某忍无可忍打电话报案。别同被抓获归案后,交代自己已婚。其家属则帮忙退赔了7400元涉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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