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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被指诽谤当地领导遭拘留续:行政处罚已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2日18:13  红网

  红网长沙7月12日讯 (记者 刘怡斌)7月12日,长沙市公安局对天心公安分局办理的“刘华被行政拘留一案”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天心公安分局已撤销对刘华的行政处罚决定,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并依法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2010年11月30日,天心公安分局错误认定刘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此后,刘华向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天心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14日一审判决天心公安分局对刘华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目前,长沙市公安局纪委、警务督察、执法监督等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刘华被行政拘留一案进行调查,并将严肃追究天心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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