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骁) 23岁的王某倒车时操作不慎,竟使自己年仅两岁的小女儿命丧车轮下。近日,王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王某在一家塑料制品厂负责送货,妻子和女儿都住在厂里宿舍。今年3月25日上午10点多,王某要赶去银行,他打着车就往后倒,倒了大概十七八米,就听见妻子大声喊让他把车停下来。王某下车,看到女儿头上都是血,孩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原来,王某倒车时,女儿正在车的左侧后方玩耍。王某后悔没有看管好女儿,倒车时也没有检查好车的后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