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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筹毒资诈骗超市 被识破后抢走万元香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4日17:48  正义网

  正义网湖南7月14日电(通讯员 向益靖 李睿孜) 冒用朋友名义设计意图诈骗超市香烟,被老板识破抢了香烟驾车仓皇逃窜。可惜才过“毒瘾”,又被警方抓获归案。

  7月13日,由湖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军因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生命的三分之一在监管场所度过 

  30岁的刘军是益阳市沧水铺镇人,从20岁起,他就因为吸毒、犯罪,几乎都是在监狱、看守所和戒毒场所度过的。他曾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吸毒于2009年5月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11年1月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 

  刚刑满释放又实施犯罪 

  2010年11月27日,刚刑满释放的刘军找到仇劲武(另案处理),商议一起去找点钱过把“毒瘾”。仇提议以其朋友吴某的名义去超市骗一些高档香烟,把烟卖了就有钱买毒品。两人敲定好诈骗细节后,由刘军驾驶一辆套牌车来到红太阳超市,以老客户吴某要购买大量香烟为由,递给老板一张购烟清单,让老板准备好香烟,下午来提货。老板见是熟人吴某要货,欣然答应。下午,两人再次来到超市,刘军在车上接应,仇下车将8条钻石“芙蓉王”香烟、20条黄色“芙蓉王”香烟和5条“555”牌香烟搬到车上。待仇再去搬10条“和天下”香烟时,老板提出要他付烟钱。仇担心老板识破了骗烟意图,放下手中的香烟,谎称到车上拿钱,转身跑到车上,两人驾车逃离现场。两人除留下5条“555”牌香烟共同吸食外,其余香烟销赃得款7860元,平分后用于吸毒和消费。经物价鉴定,被抢香烟价值共计10235元。 

  强制戒毒挖出新罪 

  刘军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其涉嫌抢夺的犯罪事实被公安机关发现,关押地点也由戒毒所转到了看守所。法院审理认为,刘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公然夺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其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又因吸毒曾被强制隔离戒毒,可酌情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建议: 

  刘军的后两次犯罪都是在刑满释放不久实施的。其时,他刚刚回到社会,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家人不愿管他,社会上的人歧视他,只有原来的狱友、吸毒的朋友搭理他,对于意志力本来就很脆弱的他来说,一点点诱惑都能让他重新犯罪。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在查处了吸毒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后,要建立有效措施跟进和监督,确保吸、贩毒人员远离毒品,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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