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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称房龄不到20年房子设施老化遭业主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2日03:14  华商网-华商报

  获过规划设计优秀奖,建成时是西北地区示范小区,就是这么个“荣誉”小区建成还不到20年却面临拆迁,说是年久失修设施老化了。

  遇到这件烦心事的是西安高新区糜家桥小区临街的1#—4#、36#—39#楼的住户。昨日上午9时50分,业主董先生激动地说:“有70年产权的商品房使用不到20年设施就老化,那开发商能不能告诉我一套房的使用年限到底是多少年?”

  记者在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上看到了一份糜家桥小区简介,发布于今年5月,说该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不仅住有居民,还设有幼儿园、学校和商用楼,比较全面地满足了住户的日常生活需要,在上世纪80年代还曾获建设部(现住建部)规划设计优秀奖。

  开发商说

  水电系统老化需改善

  昨日上午9时45分,负责糜家桥小区的城建物业相关负责人说,他们目前根据开发商陕西省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的要求,给住户发放了《业主意见征询表》。

  昨日下午5时,陕西省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拆迁改造的主要原因是,近20年来小区水电路系统老化,停车位严重跟不上现实需求,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看,小区需要二次开发改造。这个小区现在的居住环境很差,是个逐步老化的小区,酝酿拆迁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使其更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脚步和需求。

  这位工作人员说,糜家桥小区的改造,目前只是一个民意调查的阶段,具体怎么改,如何赔偿,暂时还不清楚,“也没有形成具体的规划。”

  而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对外的说法是,目前糜家桥小区部分楼盘拆迁改造项目还没有申请规划审批等手续,项目还处在酝酿阶段。

  业主说

  对小区居住环境还满意

  房子该不该拆,小区的业主看法各不相同。

  “不能开发商说楼有问题就有问题,这可是上世纪90年代西北地区的示范小区。”3号楼业主宋女士说,西北地区示范小区仅仅就能使用20年吗?关键是如果这次拆了重建,还会不会再拆?

  还有数十位业主表示,大家对目前的该小区居住环境还算满意,毕竟居住了近20年,邻里之间相处融洽。若现在拆迁几年后再回迁,到时候都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若能改造得更好就拆吧

  业主江女士则认为,现在的糜家桥小区在高新区里就像一个破落的贵族。西安城市建设,尤其高新区,3年一小变,5年一大变。作为上个世纪的小区也应该跟上形势的发展,如果拆了后改造得更好,而且业主能切实享受到城市发展的好处,那么拆迁是可以理解的。

  开发商说

  盖两幢高层综合商住楼

  那这些多层住宅拆除后,开发商到底要建什么呢?

  糜家桥小区的业主给记者拿出一份《业主意见征询表》和一份《通知》。盖有陕西省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公章的征询表上说:“为了改变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门户形象,解决糜家桥小区老、旧楼房年久失修、设施老化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我公司拟对本小区1#—4#楼、36#—39#楼进行拆除改造,重新建设两幢高层框架,有电梯的综合商住楼,让现有的住户住上舒适、宽敞的新楼。”

  而在7月7日下发的《通知》中,开发商称如因各种原因,7月15日前不能及时交回《业主意见征询表》的,该公司将视同业主对于改造项目无异议。

  业主说

  开发商利用二次开发赚钱

  “其实谁都明白这里面的问题究竟是什么,不外乎就是该小区所处的高新路早已成为高新区最繁华的主干道。”糜家桥小区3号楼住户周先生称,西安房价逐年上升让开发商有了想法。

  他向记者介绍,当年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也就10万元左右,住了近20年,现在出售50万元还有人抢着要。糜家桥小区附近的楼盘售价每平方米已经高达8000元以上,这就是开发商乐此不疲要再次开发的原因。

  现在最关心怎么补偿

  孙先生表示,开发商给予业主的选择很小,仅有的几项征询中,考虑业主的权益太少,比如“是否同意回迁安置时采取的拆一还一的办法”这一条,有点不公平。

  在目前只是征询的情况下,怎么补偿、如何过渡、如何安置都没有给出确切说法,不少业主还是有些担心。

  国内建筑寿命平均仅25~30年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我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25~30年。而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在英国、法国、美国,建筑平均使用寿命分别为132年、85年和80年。 中广

  专家说

  城市发展的成果应让业主同享

  “中国目前规划设计的年限一般是在30年至50年,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个别区域的规划思路就需要调整。”昨晚,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何雁明说,糜家桥住宅小区是高新区20年历史发展的见证,深深地凝固着人们的情感。但高新路是黄金地段,若重新开发可带动经济产业链的发展。

  他强调,进行二次开发的前提应该是要让业主享受到二次规划带来的城市发展成果,同时还应执行《物权法》才行。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 陈思存 卿荣波采写

  我省拟规定使用期内建筑不能随意拆

  我省人大常委会目前还在审议的 《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中规定:“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任何组织不得拆除”。“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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