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车祸致2死1伤开庭 受害人家属原谅肇事司机

  新娘第二天出嫁,前一天姐姐和弟弟高兴地为其置办嫁妆,没想到,出门就被一辆运沙车撞上,两个姐姐不幸遇难,弟弟高位截肢,肥西小庙的这场惨案让好多人记忆犹新,今天早上,这个受人关注的案件在肥西法院开庭。

  一场事故两死一重伤

  据起诉,2011年5月9日12时10分许,被告人段德兵超载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皖NF1660号重型自卸货车沿31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527KM+250M混合车道处,右转弯时未确保安全,与王平驾驶的皖A6K968号二轮摩托车相撞,皖NF1660号重型自卸货车碾压上二轮摩托车及其乘坐人,致王平受伤;王叶兰、王叶芹当场死亡。

  经肥西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王叶兰系交通事故中车辆碾压致全颅奔溃死亡;王叶芹系交通事故致全身多脏器严重损伤死亡;王平本次外伤为重伤。

  受害人家属选择原谅

  开庭前,被告人段德兵木木地坐在被告席上,当审判长叫到他读悔过书时,他忽地惊起,神情慌张,反应过来之后,他回头看了一眼听审席上的家人,眼泪夺眶而出。“我知道即使说一万遍对不起也弥补不了我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但还是希望受害人家属可以给我悔过的机会,让我在有生之年尽我最大的努力弥补。”被告人一边读着悔过书一边啜泣,声音哽咽得几乎听不清楚他的话。

  被告人家属听着悔过书,突然将头深深地埋进臂膀,无声地哭着。坐在角落的受害人家属依偎在一起,无声地抹着眼泪。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家属均眼含泪水、低头不语,沉默地走出审判厅,当被问及是否能原谅被告人时,其中一人沉默良久后,低声地吐出两个字“原谅”,随即一颗泪水滑落到脸颊上。

  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

  公诉人认为,段某违法驾车,导致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段某的大货车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安装防护措施。这是造成重大后果的主要原因。肇事后,被告人段某在现场,接受询问,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可以视为自首,从轻减轻处罚。但是段某能否获得法庭的从轻处罚,还要看其悔罪态度,据了解,在交通肇事罪这种具有特定被害人过失犯罪中,民事赔偿情况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量刑情节,段某如果能够真正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可以争取法庭从宽处理。

  惨案发生双方都有责任

  辩护人认为,“本案的发生是被告人的疏忽和受害人的违法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庭审现场,段的辩护人认为,交警部门之所以认定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和伤者的保护。而段某的车没有安装防护措施并不是发生事故的必然原因,而是结果要件。“没有安装防护措施只是有可能扩大事故的结果,但却避免不了事故的发生。”

  被告人的辩护人还认为,此案中,伤者王平没有取得驾驶证和搭载人员过多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案件回放

  本报5月10日A8《运沙车突然变道碾碎大喜日子》,报道了该事件的情况。

  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本应该是王叶翠的大喜的日子,这天,弟弟王平骑摩托车带着姐姐王叶兰、王叶芹进城帮忙选购新婚的礼品。9日12时10分许却在312国道小庙段与一辆货车相撞,致使王叶兰、王叶芹当场死亡,王平送到医院抢救。

  相关报道:

  这场婚礼没有笑声只有泪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44)

更多关于 车祸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