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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与他人合力制服偷车贼被认定见义勇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4日00:47  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万强 通讯员程书雄 陈建红) 昨日,新洲区政法委授予48岁的李集街长岭村村民李兴发“见义勇为”称号,同他一道获此称号的还有同村村民张新明、高仁林、沈国应。

  今年6月11日晚7时左右,3名歹徒窜至新洲区李集街长岭村,准备撬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农用三轮车,被车主李兴发发现。歹徒见状弃车而逃,李兴发紧追不舍,并将其中一人扭住,岂料被歹徒用匕首刺伤大腿,血流如注。行经此处的村民张新明、高仁林、沈国应闻讯赶来,一起将歹徒制服。另两名歹徒见势不妙,仓皇逃离。经查,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今年26岁,是四川省武胜县人。

  4位村民接力勇斗偷车贼的事迹,很快传遍李集街,街综治部门决定为他们申报“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称号,但在讨论过程中,有人提出异议:护卫自家的财物算不算见义勇为?经过集思广益,区政法委形成一致意见:只要具有见义勇为的行为,只要保护的是正当来源的财物,不论财物是谁的,都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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