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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女子大量输血后染丙肝起诉医院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3日02:4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28岁的北京女子宗某输血后感染丙型肝炎,她将北大人民医院、市红十字血液中心、通州区中心血站告上法庭。

  宗某称,1999年9月,她因急性髓性白血病入住人民医院。次年5月进行了手术。两个月后,被诊断患有丙型肝炎。通过查阅病历,她发现住院时曾大量输入血液或血制品,丙肝极可能为输血造成。这些血液由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及通州血站提供。为此,宗某将上述两家单位及北大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三家单位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治疗丙肝的医疗费及营养费6.8万余元。

  人民医院称,审核血液非医院义务,医院给宗某输血时已明确告知其存在“肝炎”风险。红十字血液中心称,他们合法采血,均有献血人体检资料,通州血站称,他们提供的血液没有问题,检测程序均符合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宗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感染丙肝的可能性大,大量输血增加了感染风险。红十字血液中心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其采血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过错。但通州血站证据中,缺少部分献血者体检档案,缺失档案对应的血液,恰恰为宗某最有可能感染丙肝期间输入的,通州血站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无法排除输血意外感染丙肝的可能,判决通州血站赔偿宗某医疗费及营养费4.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目前,宗某已提起上诉,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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