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北京工业大学学生刘某在拓展活动中从高处摔下受伤骨折,她将北京工业大学及拓展基地等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北京梨花庄园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刘某1万余元。
22岁的刘某,是北京工业大学的学生。刘某起诉说,2009年3月28日,她在梨花庄园进行拓展活动时,由于活动场所无保护措施,致使她从高处摔下多处骨折。目前她左胳膊无法伸直及负重,而且疤痕明显,且不能久坐。因此,刘某将梨花庄园及其法定代表人勾某和北京工业大学告上法庭,要求连带赔偿3万余元。
勾某说,刘某摔下的原因是涂抹了护手霜导致手滑。此外,刘某应起诉梨花庄园而不是他个人。
梨花庄园也提出了护手霜的问题,并称此次拓展活动已经得到了北京工业大学的审批,所以校方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北京工业大学则称活动是学生自发组织,学校没有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梨花庄园承担60%的责任,刘某承担40%的责任,并判决梨花庄园赔偿刘某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