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越检宣)在银行ATM机上存款,部分纸币因残旧、破损等原因被机器拒存是常见之事,但有人因此而迁怒ATM机,倒水入机搞破坏。
近日,一男子因损坏ATM机被越秀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
涉案男子李某,从湖北来穗与妻子一起开网店。今年3月3日晚上10点半左右,他携带妻子的银行卡到广州站南路附近一间银行用ATM机存款,以还信用卡欠账。存款过程中,因不满有几张百元纸币在该ATM机老被拒存,一怒之下,李某将随身携带的一瓶未喝完的饮料倒进ATM机的进钞口,致使该ATM机损坏。
第二天,银行报案,通过侦查,公安机关于5月31日在其广州住处将李某抓获。
经司法鉴定,损坏的ATM机配件共价值人民币89502元,但重修该机远不止9万元,最后李某赔偿了银行13万余元。
近日,越秀区检察院以李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