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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酒吧收费过高自制液体炸弹报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7日03:1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鹏昊 通讯员陆叶) 金某在后海一家酒吧内消费后,因结账时认为价格过高与酒吧发生纠纷。金某用硝酸等化学品自制了“液体炸弹”在酒吧内制造混乱报复。昨天,西城检察院透露,金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批捕。

  检方指控,男子金某今年4月16日,在北京后海一家酒吧内消费时,因结账问题与店员发生争执。“我就点了4杯洋酒、12瓶啤酒,加上些果盘和陪唱的费用,你们凭什么收我3300元钱?分明是在坑我。”金某认为账单超过其实际消费,争执未果后,金某决定报复酒吧。

  检方调查,金某曾制定3种报复方案:在酒吧放鞭炮吓人,因北京鞭炮很难买遂作罢;制造炸药,因工艺复杂作罢;最后,他决定用化学液体,发生化学反应制造混乱。金某多次试验后发现,硝酸等化学品混合后会产生黄色的烟雾,并发出刺鼻的气味。为避免放置“炸弹”时被店员发现,他还用锡纸包裹某种化学物质,制成“炸弹”的延迟装置。

  今年5月5日,金某携带自制的“液体炸弹”来到该酒吧。他佯装在包厢内唱歌,30分钟过后,才从塑料袋内取出“炸弹”藏至电视机后离开。服务员打扫房间时发现屋内黄烟弥漫,气味刺鼻,惊慌失措以为着火,用水灭火却让化学反应加剧。

  服务员当即追出门去,将还未跑远的金某控制并报警。警方在金某暂住地,起获大量制作“液体炸弹”的工具。据检方介绍,金某制作的装置,由硝酸等几种化学品混合而成,在一定的情况下会导致塑料瓶破裂,瓶中硝酸喷溅会生成有毒有害气体。

  目前,金某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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